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关于大树镇大维村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关于大树镇大维村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汉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府办函〔2023〕13号)及《雅安市汉源县生态环境局、汉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汉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资金的通知》(汉环发〔2023〕16号)文件,下达大树镇大维村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经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树镇大维村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23〕213号)批准实施,该项目由汉源县大树镇大维村村民委员会担任业主,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担任资金监管主体。为顺利启动项目建设,汉源县大树镇大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树镇大维村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址:大树镇大维村
(三)项目内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8m3/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具体工程量以设计图为准。
(四)项目估算投资:50万元。项目资金实行总价控制,超支不补,结余退回,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资金来源:2023年省级“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六)财政评审价:按照《汉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2023年汉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综合单价的评审意见》(汉财评审〔2023〕129号)文件执行。
二、参与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人员、机具满足施工要求。
3.其他施工所需要求和条件。
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二)现场踏勘
由竞争性谈判参与单位自行安排,可与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或大树镇大维村村民委员会联系,所有实地勘察发生的费用由竞争性谈判参与单位自理。现场踏勘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参与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自行负责,大树镇人民政府和大维村村民委员会概不负责。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上午10时止(工作时间内:9:00至16:30)。
2.报名地点: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203办公室。
3.施工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需自行编制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可不用密封)。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报名费或保证金。
4.施工单位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名材料,由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审核。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施工单位,报名材料需经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程序。如需获取本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请竞争性谈判参与单位与大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联系获取(仅提供电子版,最终以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纸质版资料为准)。
5.大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存在关联的单位和个人,透露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报名情况。
(四)竞争性谈判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8月17日10:00时。
2.竞争性谈判地点: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3.竞争性谈判流程:
①报名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进行竞争性谈判,若报名结束后报名单位不足3家,将重新启动竞争性谈判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②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随机抽取等。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企业中现场随机抽取3家(将不超过三家)报名企业进入谈判环节。
③现场提交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2,进行密封),该项目财评出具综合单价,报价在财评价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中标,中标单位在项目竣工结算时,按照财评单价折算下浮比例进行结算。
④若下浮比例最高者为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则此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进入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现场报价下浮比例须高于第一轮提交的下浮比例)。第二轮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3)现场手写,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施工单位中选。
⑤若第二轮现场报价下浮比例最高者仍为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则此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进入第三轮现场报价(第三轮现场报价下浮比例须高于第二轮提交的下浮比例)。以此方式类推,直至确定中选施工单位。
⑥若发现竞争性报价下浮比例最高单位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可要求其当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竞争性报价单位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谈判小组可否决其报价,由竞争性报价下浮比例第二高单位作为中选人,若发现竞争性报价下浮比例第二高单位的报价亦为异常低价,按上述方式类推,直至确定中选施工单位。若参与竞争性报价的所有单位报价均为异常低价,则取消此次竞争性报价。
4.竞争性谈判监督:由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发现有相互串通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可取消竞争性报价单位的参与资格。
(五)竞争性报价文件有效期
1.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单位提交的材料,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均须保持有效。
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内,如中标单位拒不按竞争性谈判及合同条款执行,将上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市场禁入等处罚。
三、公示
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后,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将按此公示的方式,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要求
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施工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汉源县大树镇大维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合同。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汉源县大树镇大维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合同,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和大树镇大维村村民委员会可取消施工单位的中选资格,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六、工程质量及安全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规范验收条件。若因不满足规范验收条件导致的返工和增加施工工程量,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若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七、谈判纪律要求
报名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名企业;
(3)与业主或其他报名企业恶意串通;
(4)向业主和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施工合同;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7)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选施工单位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其他说明
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单位视为了解并认可以上公示全部内容(包含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电子版)。如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书面载明存在异议的内容提交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6*****354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第一轮报价单
3.第二轮报价单
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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