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文件及湖南省经普办、浏阳市经普办的要求,浏阳经开区拟启动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反映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等方面的新进展,为经开区科学制定相关战略与规划提供经济信息保障。

为更好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保证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浏阳经开区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聘一家第三方公司来承办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二、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内容

1.普查范围和对象

对经开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登记和调查。截至 2023 7 月,经开区现有市场主体 636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 2700 户,结合街道实际发展情况,预计推算2023年地毯式清查户数约7000 户,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约 4000 户,个体经营户约 3000 户。

具体范围涉及主要行业包括有: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2.普查的主要内容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

(1)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

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工资、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内容。

(2)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四上”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

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3)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房租、营业的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

3.普查标准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4.普查人员力量和分工

为更好地推进与落实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经开区实际情况,采取购买服务模式,由经开区经普办牵头,区、镇(街道)、村社区自有普查工作人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作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区经普办主要负责工作:根据国家经普方案,以及省、市各级领导单位的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统筹协调各项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成立项目组,组建经济普查项目团队,派驻项目负责人与业务骨干人员,开展各项普查工作。主要包括:投入产出调查,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等。

区经普办工作人员与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组成员组建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团队,根据上级单位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经济普查的各项具体执行落实工作。

二、技术要求1.普查方法

(1)清查方法:

1.1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

(2)普查登记方法:

2.1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

2.2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抽样调查方案进行抽样调查。

2.3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的地进行普查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得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

(3)数据报送方式:

3.1在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使用移动终端采集清查对象数据,有条件的可以选择企业自主申报方式进行报送。

3.2在普查登记阶段,采取网上直报、移动终端采集、自主申报、部门报送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

2.普查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

1.1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1.2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3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2)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

2.1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2.2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

2.3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3)创新手段方式。

3.1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3.2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4)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在普查过程中的普查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服务人员要求

根据政府统计调查服务及大型普查工作组织管理经验,结合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项目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项目组成员应包含以下人员:

(1) 1 名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组总负责人.

(2) 3 名信息安全专员负责项目主控督导。

(3)3名项目普查指导人员。

注:为确保本次普查工作正常实施,中标方应当为采购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

4.进度与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时间节点完成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如遇国家、省、市时间调整,项目工作进度在采购方许可情况下可作相应调整。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标准、规范和采购方的要求开展项目各环节工作。采购方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复核,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抽查复核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将调查汇总后的原始资料和调查工作成果报采购人,以便采购方根据工作成果及实际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应对审查有关的指标、技术及商业资料进行保密,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本项目具体工作阶段划分如下:

1.1组织筹备阶段:

1)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6-9 月)

2)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3年6-8月)

3)普查小区划分、绘图、建筑物标绘(2023年7-8月)

4)编制清查底册(2023年7-8月)

5)实施单位清查(2023年8-9月)

6)完成登记准备工作(2023年11-12月)

1.2组织实施阶段:

7)完成普查登记(2024年1-4月)

8)完成投入产出调查(2023年6-2024年4月)

9)完成普查数据审核、改错、编码、验收(2024年3-8月)

10)完成普查数据汇总(2024年5-7月)

11)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与评估(2024年5-8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期限及时间:

本项目具体工作阶段划分如下:

1.1.组织筹备阶段:

(1)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6-9 月)

(2)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3年6-8月)

(3)普查小区划分、绘图、建筑物标绘(2023年7-8月)

(4)编制清查底册(2023年7-8月)

(5)实施单位清查(2023年8-9月)

(6)完成登记准备工作(2023年11-12月)

1.2.组织实施阶段:

(7)完成普查登记(2024年1-4月)

(8)完成投入产出调查(2023年6-2024年4月)

(9)完成普查数据审核、改错、编码、验收(2024年3-8月)

(10)完成普查数据汇总(2024年5-7月)

(11)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与评估(2024年5-8月)?

2、服务地点:

浏阳市经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售后服务要求

1.1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专人对接采购方进行售后问题咨询及处理。

2.项目保密要求

供应商及相关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

2.1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

2.2项目服务人员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

2.3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属采购方,在项目完成时成交单位必须全部移交。

2.4成交供应商须维护项目服务成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2.5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采购方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3.服务标准

查实经开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客观反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反映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等方面的新进展。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满足采购需求中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相关要求,并通过验收。


六、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数据上报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次付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组织筹备阶段单位清查工作验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组织实施阶段完成且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的30%。

2.服务地点:浏阳经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负责交通以确保人员培训、资料运送、入户调查等相关工作顺利完成。

5.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方的方案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6.为保障本项目的数据采集及处理工作进度的顺利推进及保障数据采集及处理的质量,成交供应商须具备一定系统维护能力,能采用先进的数据审核方法及数据质量控制方法确保本项目高质量完成。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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