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疗车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医疗车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车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在本市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4)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5)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6)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车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F********)
3、预算编号:01-15-168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医疗车一辆,预算金额45万元。
5、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13,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一部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4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2-14 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枫路599号 地 址: 潍坊路357号3楼
邮 编: 201206 邮 编: 200122
联 系 人: 顾祖文 联 系 人: 余日红
电 话: ******** 电 话: *********801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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