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国家电网项目泡沫混凝土采购招标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国家电网项目泡沫混凝土采购招标
泡沫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泡沫混凝土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
2.1 具备供应合格的分供方,不接受个体工商户。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评标委员会由项目物资部、商务部、公司生产资源部、经管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形式,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工程竣工,不因工期的调整或者市场的涨幅调整,请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有部门的检验报告、认可证书;
5.3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要求,并在进场前提供企业资质、材质报告、合格证、节能备案的相关报告、证书等质量文件,进场时提供材料的复试报告,并协助项目完善节能备案验收手续。
5.4 质量技术要求:外观包体完整,包体无破损。
5.5投标厂家提供相关样品,作为投标单位中标后,供应产品的依据,其中标为工程提供的产品不得低于样品的标准,颜色和材质也不能与样品有较大差异。样品必须粘贴标签,注明品牌、材质、使用部位等。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分批供货,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6.5交货地点:现场指定地点。
七、结算与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将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送至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验收完毕合格后办理入账按月结算,过程支付月结的80%,完工结算完毕后付到100%。
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票据/保理/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且不予贴息。当甲方资金困难时,付款宽限期为1-3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八、技术要求: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
九、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十、招标清单
国家电网项目发泡沫混凝土招标清单 |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前单价(元) | 税后单价(元) | 税率(%) | 税前合价(元) | 税后合价(元) |
1 | 泡沫混凝土 | 基坑回填泡沫混凝土: 强度等级C8 | m3 | 2150 | |||||
2 | 合计 |
备注:(1)以上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数量 ,具体结算数量以采购方、监理单位及供方共同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本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包干性质,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货物生产、加工、检测、运输、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利润、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现场指导安装施工、指导调试费(如果有)和质量保修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b)无论何种理由如材料/设备装置的性能未能符合技术规范中的性能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供方提供或安装新增加的材料、设备、部件、构件、附件或其它项目以达到指定的要求。供方应在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内自费提供这些新增加的材料、设备、部件、构件、附件或其它项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运费、保险费。
(c)尽管有些部件、构件、附件和配件未单独或整体列明,但均被视为包括在合同单价中。
(d)已充分考虑了施工场地现状、批次多少、批量多少等可能影响合同单价的任何因素。
(e)除供应货物外,供方还需负责所供应货物的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协助、培训、质量保修以及其它合同要求供方提供的类似义务,相关费用已经包括在上述合同总价内,采购方无需另行支付。
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合同单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或变更。合同单价不会因为人工及物料费用、运输费用、汇率及税金、政府收费等之升降而调整。上述合同总价为暂定总价,合同结算总价以采购方审核并书面确认的结算数量按照综合包干单价计算,并以采购方最终审核并书面确认为准。
标签: 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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