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经开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经开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JXFT2023-DX-002-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月8日30点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XFT2023-DX-002-1
2、项目名称:经开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资格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①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全部符合以上资格要求。(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代表联合组成的投标人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牵头人单位公章(另有说明除外) 并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另一成员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同意并认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北京时间),(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地址: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3.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2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观摩人数允许5人以内(含5人),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qq.com),进行预约登记,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需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当地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政采贷政策:成交供应商持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可到协议银行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事宜(详情咨询抚州市东乡区采购办:0794-*******)。
8、各投标单位在制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9.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东临大道
联系方式:王先生/137*****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
联系方式:小何157*****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电话:157*****60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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