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渝05破317号重庆双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渝05破317号重庆双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年8月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申4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双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庆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9月8日作出(2022)渝05破317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双庆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经人民法院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双庆公司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双庆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8日,住所地为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A070-1、A093-1号,法定代表人为冉庚枢;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 制造、销售摩托车及配件(含发动机)、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电动助力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矿山机械设备、机械电子设备(不含接收、发射设备)、铸件、金属材料、纸箱;房屋建筑工程、预应力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房地产开发;进口、批发销售摩托车及配件(含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钢铁材、贵重金属)、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及杂品、棉麻土畜产品、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服务范围

对双庆公司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市场价值(重整条件下评估价值)、清算价值发表独立评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双庆公司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重整条件下评估价值)、清算价值参考,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其中被设立优先权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

2.本次评估范围为双庆公司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既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双庆公司的财产,也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双庆公司取得的财产;

目前已知资产包括:

(1)货币资金

(2)应收款

(3)存货

(4)房屋及建筑物:

①位于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及办公室,建筑面积38,311.55平方米;

②位于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的厕所,建筑面积89.21平方米;

③位于南川区的门面,建筑面积32.37平方米。

(5)构筑物

(6)在建工程

位于重庆市空港工业园区的土地及建筑物。土地面积共计53,204.70平方米,规划房屋建筑面积31,269.00平方米。

(7)车辆及设备

车辆包括:大型汽车2辆、小型汽车6辆、普通摩托车1辆。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数百项。

(8)无形资产

包括:商标权43项、外观设计专利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权6项、发明专利权4项、金蝶K/3财务软件1项。

(9)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有4家公司。

3.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配合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对资产进行清理;

4.就评估报告向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答相关问题。

5.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二)完成时限

中选评估机构应在确定中选后3日内指派人员正式开展评估工作,在进场后3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并在评估报告初稿出具日后20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除非与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人民法院同意延长时限。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具备提供破产评估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

2.报名机构应当为已编入重庆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机构。

3.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且应单独申报、单独遴选,不接受联合申报。

4.报名机构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5.报名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6.报名机构应具有破产项目评估经验,熟悉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规定。

7、报名机构不存在对本管理人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的选聘项目弃标的情形。

四、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次选聘评估机构不提供文件模板,报名的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但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项目陈述书(原件)。应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参与大型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的业绩及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2.评估项目报价书(原件)。该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差旅费用等其他费用。

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承诺书(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应回避情形;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4)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5)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

(6)按照法院、管理人要求,勤勉尽责的完成各项工作;

(7)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可以根据情况在身份证件处加盖用途。

五、评选规则和程序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估机构资质条件、业务能力、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限、报价情况等方面,于2023年8月22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通过“择优+直选”的方式确定一家中选评估机构(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中标机构)。

评议结果按以下方式确认:评选委员对每家符合投标要求的评估机构进行打分并排序,每位评选委员评出分数为第一和第二的机构;由获得最高分票数最多的确认为唯一中标机构,获得最高分票数第二的为备选机构;若前述获得最高分票数最多的机构为多家机构,则在这几家机构中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认一家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若按前述方法仍未选出中标机构,则在前面选出机构的基础上按服务方案的得分由高到低确认一家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

具体评分标准为:

序号

评分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部分(45分)

45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报价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高于基准价的得分=45-(报价-基准价)/*****

低于基准价的得分=45-(基准价-报价)×0.2/*****

各机构只能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以各投标机构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若算数平均值不为整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取);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元(不足**********算),扣1分,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减少*****元(不足**********算),扣0.2分,扣完为止。

2

服务部分(40分)

40分

针对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置、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内容。针对所提交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0分,良得30分,中得20分,差得10分,无方案不得分。

根据评估服务要求为标准,对各中介机构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3

商务部分(15分)

人员实力(5分)

评估师(必须包含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人数达到5人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文件,及社保证明

业绩(10分)

有承担破产(含清算、重整、和解、预重整)评估业务:5个得7分(基本分),不足5个,差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5个以上,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合计最高10分。

提供合同或委托书。

合计100分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应报名材料(加盖机构公章);(2)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报名后,将两份纸质档报名材料(加盖机构公章)通过快递或面送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3.管理人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131*****228;管理人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路38号西郊大厦8楼。

七、费用支付

1.报价为包干费用(含税价),管理人不再支付除评估费以外的额外费用。

2.支付方式采用后付费方式,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先由选定的评估机构自行垫付,根据双庆公司破产案件进展情况,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3.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八、合同签订及违约责任

1.管理人在中选机构确定后五日内与中选机构签订合同。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管理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因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管理人造成的损失,中选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2.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向人民法院报告。

3.中选机构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初稿及正式报告并影响本案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等,评估费用按合同约定金额的70%支付,并保留其他违约追索权利。

九、纪律和监督

(一)对管理人的纪律要求

管理人不得泄露公开选聘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评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参评机构的纪律要求

参评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管理人串通参评,不得贿赂管理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谋求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评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参评机构之间协商参评报价等参评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参评机构之间约定中选机构;

3、参评机构之间约定部分参评机构放弃参评或者中选;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参评机构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评;

5、参评机构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参评机构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参评机构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评事宜;

3、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相互混装。

参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资质证明;

2、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对评选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评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参评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评选小组成员不得使用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十、其他事项

(一)资料获取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获取双庆公司拟评估资产的详细情况。意向中介机构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评估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现场勘察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报名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评的参评机构都将视其为对项目情况已充分了解。

重庆双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9日


附件
选聘评估公司公告 8.9.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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