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广播中心系列广播剧《追梦墨子号》的录制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广播中心系列广播剧《追梦墨子号》的录制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文广集团)资产管理部受综合广播委托,现对系列广播剧《追梦墨子号》的录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集中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服务内容

1、招标单位:合肥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

2、项目名称:系列广播剧《追梦墨子号》录制项目

3、项目概算:29万元。包括该项目所有费用。

4、项目内容:系列广播剧《追梦墨子号》以合肥科技创新为背景,讲述合肥“科大团队”为了“墨子号”梦想,努力拼搏,克服困难,最终实现突破的故事。“墨子号”成功升空,有着鲜为人知的“背后故事”,它的每一次进步都凝聚着科研人员的辛勤付出,也有着合肥政府的大力支持。广播剧《追梦墨子号》,刻画了一群胸怀理想、肩负重任的年轻科技工作者群像。拟创作上、中、下3集,每集30分钟以内。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需是具有专业从事广播剧录制、能力的企业或代理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团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单位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报价不得高于 29万元人民币。

2、本次项目招标可通过线下报名和邮寄标书的方式参与(邮寄方式需将标书和投标作品一并寄达)。

3、投标人竞价前须交纳2万元竞标保证金,投标人线下参与竞价,可备现金作为保证金,线上参与的投标人须将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权。

竞标保证金转入账户:

户名:合肥广播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52*******

账号:102*****210********

收款行:徽商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

4、迟到达十分钟或者投标标书没有完全密封者(封条上加盖公章),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权。

5、各投标人根据采购公告认真填写商务标报价,商务标报价不可进行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6、中标方需现场缴纳200元评审费。

7、中标方的2万元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结束后经采购方确认中标方履约情况的好坏予以返还,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原路返还。

8、中标人(单位)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合同)。

9、中标方须提供与所签合同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从正式签定合同开始,全部创意、制作周期需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四、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公司资质(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3、承诺函(承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标的任务数量及质量,否则扣除2万元履约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

5、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

6、本公告签字盖章,一并放入标书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 日9:30分

2、开标地点: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区2楼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7:00分


七、联系方法:

1、投标部分联系人:电话:0551-******** 杨工

2、技术标部分联系人:电话:0551-******** 吴总

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5:00)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一、 项目名称:系列广播剧《追梦墨子号》录制项目

二、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1、所有创作音频技术上需要符合广播播出音频标准, 并以MP3格式提供,需提供两个作品,现场试听。

2、商务要求

2.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项目交付。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50%合同款,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50%合同款。

三、技术、制作、艺术要求

1、技术部分:所有创作音频技术上需要符合广播播出音频标准, 并以MP3格式提供,需提供两个作品,现场试听。

2、艺术部分:需体现剧目的独特、构思新颖。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体现主旋律,有创新、创意融合思想。

3、制作部分:拥有完善的制作团队,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要,具有提供全案服务的执行能力及技术支持。

4、业绩部分:

(1)投标人具有原创广播剧作品;

(2)与国家、省级媒体合作过或正在合作的业绩;

(3)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的奖项。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为100分,得分最高者中标。(技术标部分占70分,商务标部分占30分)。具体分值如下:

类别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分值

70

30


第三部分 商务标(报价)

一.商务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小写: 大写: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周期要求

响应

备注

最终投标报价按照总价报价。

备注:
1、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综合广播系列广播剧《追梦墨子号》的录制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一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主要技术要求、艺术创意和商务条款(拦标价)及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1)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三条 评委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对某投标人的技术标每一个分项值,逐项去掉评委打分中的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剩余专家评分之平均,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

将投标人每个技术标的分值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第四条 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商务标开标、评标。如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家,将宣布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及商务标得分。开标现场产生项目增减项的需重新开标。

第五条 依据通过初审合格的商务标,其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报价,其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第六条 详细评审指标如下:

类别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技术标(70分)

技术部分

1、所有创作音频技术上需要符合广播播出音频标准,并一律以MP3格式提供(0-4分)。

2需提供至少两个作品,现场试听。要求音质、音域、音准、创意。(0-6分)

0-10分

制作部分

1、投标人是否拥有完善的制作团队,人员配备是否满足项目需要,具有提供全案服务的执行能力及技术支持。导演、编剧、作曲等团队人员具有的职称、荣誉。团队情况横向对比:一般(0-10 分)、良好(11 - 20 分)、优秀(21-30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明和社保记录等。

0-30分

艺术部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剧本梗概进行综合评判。需体现剧目的科技性、构思新颖。体现主旋律,有创新、创意融合思想。一般(0-6分)、良好(7- 13分)、优秀(14-20分)。

注:须提供剧本梗概和创意概要。

0-20分

业绩部分

1、有与国家、省级合作过或正在合作的业绩(国家4分、省级2分,不累计)。

2、近三年以来创作作品获得省级、国家级资助或奖励的(国家4分、省级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10分

商务标(30分)

最终投标报价

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0-30分

1、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评审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警处理;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条 各投标人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五部分 评标纪律

第八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合肥广播电视台(集团)。

投标人(单位)签字、盖章: 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自愿参加竞标。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集团)资产管理部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电视 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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