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预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预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公开选聘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
评估预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现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需进行预算审核,拟公开选聘预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
二、选聘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工程内容
主要的工作内容:1.本底调查:根据本项目设计的修复位置,结合修复内容,摸清本区域的珊瑚分布的范围,在修复区域及修复区域外,共设置22个站位,调查清楚珊瑚生态本底情况。2.珊瑚培育、种植跟踪监测:在实施单位开展珊瑚种植修复过程中, 监测人员跟踪、记录每天及整个工程种植的珊瑚种类及数量,并同步拍摄存储照片、视频资料等。3.修复效果:在项目实施后,按相关技术规范在每季度进行监测。根据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的要素内容做预算审核。
四、造价咨询服务范围
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的预算审核工作。
五、申报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承接预算审核工作相对应资质;
2、承接过海洋相关工程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预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公示期3天)。
七、申报提交材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和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报价函(盖章)。
注:(一)报价函须独立密封;(二)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三)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八、控制价及评选方式
对所有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造价咨询机构,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咨询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参选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吉淑;联系电话:139*****308。
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
标签: 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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