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印刷文件直接采购公告

中共哈尔滨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印刷文件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0*****202********
项目名称: 印刷文件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本次采购面向小微企业。 1.市委军民融合办(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与印刷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印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 2.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全由甲方提供。乙方需具备较强的印刷、加工运送、设计能力;乙方具备12小时印刷快速生产加工能力以及应急保障、质量保障能力。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3.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 4.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各类印刷品报价、印刷品单价已包含制版输出和打样、运输等费用在内。对已制版印刷的制版底片和PS版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项目乙方不得收取制版费用。 5.乙方设计制作的作品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享有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则乙方承诺自费就上述索赔或起诉为甲方答辩,并支付甲方因此而承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以及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对所有印刷品的内容都要予以保密,对印刷的全过程指定专人监督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制品不外泄。印刷完成后,对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种材料要及时销毁,对存储的电子文件也要进行删除,否则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需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要保证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将甲方需求印制完成。承诺保证货物免费运送、上门服务、寄存需求、按约定时间交货。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服务标准 1.依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供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2.能够具备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关服务,履行保密义务。 验收标准 采购方为验收主体。采购方与服务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在每次印刷服务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方组成履约验收组。验收组以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为标准,对服务商提供的印刷服务进行备案登记,逐项考察服务商是否完成合同各项任务要求,给出书面验收意见。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中共哈尔滨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赵宏尧
联系电话: 155*****981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标签: 军民融合 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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