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
*****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
*****.38 万元,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新建
*****吨调蓄能力调蓄池1座以及
******吨/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 1
座,生化及 MBR 处理单元分组布置,主要池体采用装配式污水处理设备。新建主要建筑物为: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预处理间MBR 膜车间鼓风机房配电间及控制室加药间及药库
在线监测间污泥脱水间检修间和综合楼等,新建主要构筑物为:格栅渠调节池初沉
池生化池设备基础MBR 膜池设备基础污泥池及消毒池设备基础巴氏计量槽和除臭设
备基础等。招标范围:选定一家总承包单位,为招标人提供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
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及两年期的运营维护工作等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范围
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EPCO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EPCO)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
工程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 号: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
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
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
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
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 号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
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
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
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担任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
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 联合
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
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设计施工单位皆需提供。
3.4 该项目共 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
630*****760455*****001。潜在投标人
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2023 年 08 月 13 日 0:00 时至 2023 年 09 月 11 日 24:00 时止,潜
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
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七其他
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环资
*******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
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银行融资及
企业自筹等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私有资金 0.0%,外国政
府及组织投资 0.0%,境外私人投资 0.0%,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湟水河以南湟乐公园以西。
2规模:新建
***** 吨调蓄能力调蓄池 1 座以及
****** 吨/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 1 座,
生化及 MBR 处理单元分组布置,主要池体采用装配式污水处理设备。新建主要建筑物为:粗
格栅及提升泵房预处理间MBR 膜车间鼓风机房配电间及控制室加药间及药库在
线监测间污泥脱水间检修间和综合楼等,新建主要构筑物为:格栅渠调节池初沉池
生化池设备基础MBR 膜池设备基础污泥池及消毒池设备基础巴氏计量槽和除臭设备基
础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
630*****760455*****001标段名称: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EPCO
合同估算价:
*****.38 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工期: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总承包单位,为招标人提供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勘察设
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及两年期的运营维护工作等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
容。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
青建工
******* 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
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
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
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
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
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 技术等招标需求
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
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 号: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
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
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
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
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 号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
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
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
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担任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
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 联合
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
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设计施工单位皆需提供。
3.4 该项目共 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
630*****760455*****001。潜在投标人
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
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
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3 年 08 月 13 日 0:00 时至
2023 年 09 月 11 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
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
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12 日 10:00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
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
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
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
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
可下载。
6. 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街 215 号洁缘大厦 A 座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1-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纬一路 24 号 8 号楼 1101 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
*******电子信箱:
**********qq.com
2023 年 08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审核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街 215 号洁缘大厦 A 座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0971-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 24 号 8 号楼 11 层 1101 室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话: 0971-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