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509破132号关于苏州旺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苏0509破132号关于苏州旺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苏州旺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6日作出(2023)苏0509破申1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旺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0509破132号决定书,指定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苏州旺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财务账册等任何文件资料,无法确认苏州旺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情况。
管理人至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债务人在社保基金中心没有欠缴职工社保情况;管理人至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和昆山市人民法院调取材料,结果显示债务人目前没有仲裁和诉讼记录。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企业不存在职工债权。
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职工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交,管理人认真审核后,如异议成立,管理人可予以更正。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没有异议。管理人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450号-金盈商楼603室,王湘忠:138*****497。
特此公示!
苏州旺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2日
标签: 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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