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馨和湾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都·馨和湾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汤阴县金都·馨和湾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安阳市物业管理办法》安政办【2015】70号文件,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汤阴县金都·馨和湾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HNGDTY-33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汤阴县金都·馨和湾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建造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多层、高层)、商业,由安阳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

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御路、西至金域华府、南至人和路、北至北支二路。

3、汤阴县金都·馨和湾住宅小区规划总占地面积358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5230.5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5738.89平方米,商业面积6798.71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235.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309.66平方米,首层架空车库面积2457.4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6919.94;总户数:522户;地上停车位51个,地下停车位132个;建筑密度26%;容积率2.1万㎡/h㎡;绿地率36%。

4、本项目共有13栋建筑物,其中7#、8#、11#、12#、13#、15#为11层,9#、10#为8层,1#楼、6#楼一二单元为8层,三单元为6层,2#楼一、四单元为6层,二、三单元为8层,3#楼为16层,5#楼一单元为11层,二、三单元为8层。

5、本项目出入口为3个,主出入口依人和路,次入口依北支二路,地下车库出入口2个。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资质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企业(不含暂定);

2、物业管理员具有物业管理经验,且持有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或管理员上岗证;

3、具有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5、拟派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或管理员上岗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外地企业并提供安阳市物业主管部门或汤阴县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物业企业备案证明。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证件原件或其复印件),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六、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汤阴办事处(汤阴县政通路东段)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汤阴县房产管理局会议室(汤阴县大南街73号)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项目负责人:李静

联系电话: ****-*******152*****187

十一、本次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汤阴县房产管理局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安阳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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