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冲仑江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冲仑江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等技术服务。
序号 | 基本概况介绍 |
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总投资约3450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完善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一级保护区内封闭防护网约4.01km,设置取水口大门、界桩、标识牌、宣传牌等; (2)建设保护区内黄竹塘村、丹竹江村、石岭村、旱塘村、八百村、华石村、冲敏村共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包括新建污水处理设施8座,一体化提升泵站4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3)对二级保护区内黄竹塘、枫木坪和丹竹江段的3条受损村屯支沟进行生态修复,总长约3.8km,包括清理底泥,建设生态护岸、植物修复、巡护步道和亲水空间等。 二、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图面表达是否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 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 3.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与计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其资质和证章是否符合规定。 4.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上述内容的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采购人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将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回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5.根据采购人需要,施工图可按项目进度计划提前或分阶段审查。 6.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审查工作完成后,应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采购人。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施工图审查单位索赔。 7.施工图审查单位必须依时派出合适人员出席相关会议,必要时须去工作现场;配合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必要时根据采购人需要可分阶段备案。 三、成果文件资料及要求 1.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表一式陆份(含标底的电子文件) 2.招标控制价计算书一式陆份(含控制价的电子文件) 3.施工阶段造价审核:负责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包含进度款审核、签证及变更的造价审核,参与施工过程中的询价、定价等服务。 4.结算审核阶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三份(含电子文件)。 5.所有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五、付款条件:签订服务合同,并收到付款申请及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交成果给采购人并收到付款申请及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采购服务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或以上级别资质;
3.(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询价文件(内含服务方案、企业报价及相关资质证明并附上公章)发至联系电子邮箱。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0-*******
联系电子邮箱:fcgswfk@163.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077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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