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1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2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2
(二)区域地质环境条件................................................... 2
(三)地质灾害概况与特征............................................... 5
(四)“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评述...........................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9
(六)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1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12
(一)指导思想............................................................... 12
(二)规划原则............................................................... 12
(三)规划目标............................................................... 13
三、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及重点防治区.................................. 16
(一)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 16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6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7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7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 18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20
(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20
五、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22
(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22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 22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22
(四)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建设......................................... 23
六、保障措施........................................................................... 25
(一)加强组织领导........................................................ 25
(二)加强政策支持........................................................ 25
(三)加强技术支撑........................................................ 26
(四)加强资金保障........................................................ 26
(五)强化考核评价........................................................ 26
(六)强化依法依规防治................................................. 27
(七)强化宣传培训........................................................ 27
附则.......................................................................................... 28
附件:
1 《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说明
2 南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3 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4 南丰县实施项目汇总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保驾护航,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南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要求,结合南丰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本规划是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本规划适用范围为南丰县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
1.自然地理
南丰县位于江西省东部,抚州市南部,居抚河流域上游—盱江。南东面为武夷山脉,北西面属雩山山脉。现辖7个镇、5个乡、172个村委会、1332个村民小组。县域东西长约60.6km,南北宽约54.6km,全县总面积1911.87平方公里。介于东经116°08′50.98″~116°44′51.38″,北纬26°51′29.99″~27°21′20.66″。
向莆铁路、G35济广高速公路、G206国道、S306省道、S318省道贯穿全境。县城至各乡(镇)均有公路相通,全县通车公路里程1240.409km。距南昌市209km,距抚州市100km。
2.社会经济
根据(江西省)抚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止2020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27.1888万人。根据《江西统计年鉴2021》,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为142.3884亿元,同比增长3.27%;根据《关于南丰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3.8241亿元,同比增长2.28%。
1.气象水文
南丰县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县多年年平均降雨量为1759.4mm(1956~2017年),最大年降雨量2722.8mm(1997年),最小年降雨量为1064.5mm(2003年),日最大降雨量为312.9mm(2012年7月17日),降雨量主要集中于3~8月,约占全年雨量的74%。
南丰县属抚河流域,境内河溪较发育,盱江为县内主要河流。盱江在县境内有一级支流16条,二级支流6条,22条支流总长497.25 km。
2.地形地貌
以直通南北的盱江为界,县内地势东西两侧高中间低,东西两侧为山地,仅中部有丘陵、岗地,沿河两岸有狭缓谷地。中部向东西两侧,地势逐步增加,平原、岗地、丘陵、山地呈阶梯状分布。山地分布于境内东南部和西北部。丘陵主要分布于境内东部和西部。岗地位于中部,沿盱江西缘分布,与构造侵蚀丘陵相连。平原主要沿盱江及支流两岸呈带状及零星的山间沟谷分布。按地貌类型划分,山地占境内面积的19.1%,丘陵占50.1%,岗地占25.8%,平原占5.0%。
3.地层及岩浆岩
(1)地层
县域内区出露地层第四系、上第三系;白垩系、侏罗系、三叠系;石炭系、寒武系;震旦系、南华系、青白口系。白垩纪紫红色砂岩出露面积为448.38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23.45%,早古生代与新远古代变质岩地层分布于县域边界山区,出露面积339.1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17.74%,其它地层岩性零星分布。
(2)岩浆岩
县境内岩浆活动频繁,岩浆岩主要为加里东期、燕山期和喜山期,侵入岩及少量喷出岩,其中以燕山期最为强烈。形成了分布广泛的花岗岩侵入体。主体岩性多由花岗岩、二长花岗岩、花岗闪长岩等组成。
4.构造
南丰县属华夏板块东南造山带,经历了从元古代到新生代的各旋回构造运动,地质较复杂,县域东部为武夷隆起,西部为雩山隆起。在历次构造运动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不同构造体系和构造型式并互相干扰与叠加,而使县域构造复杂化,强烈的挤压作用向强烈的扭动作用转变,构造变形由褶皱变形向断裂变形转。
5.新构造运动及地震
以间歇性差异性上升为主,西、东部上升幅度较大,中部相对较小,在持续上升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对稳定的阶段,总体上呈现上升—稳定—上升的明显节奏性。境内活动性断裂构造有三条:大余-南城断裂、安远-鹰潭深断裂、万田-驿前断裂。
根据《江西省地震志》,境内地震活动不强烈,地震发生频率较低,没有破坏性地震记录,近期地震均为微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2015),县境内地震基本烈度小于VI度,地震动参数小于0.05g,为地壳相对稳定区。
南丰县属江南山地丘陵区和多雨区,是抚州市最为严重的暴雨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
1 .地质灾害危害
据历史调查具体记录数据,南丰县共发生地质灾害317处,伤亡人数16人,直接经济损失208.4万元。
2 .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全县各乡镇均有地质灾害发生,灾情严重程度不一,直接经济损失存在较大差异,其中紫霄镇、白舍镇和三溪乡地质灾害发生次数较多,桑田镇和洽湾镇地质灾害发生次数较少。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域多属中低山、丘陵地貌,地形高差较大、坡度较陡、上覆残坡积和风化土层厚度较大,在人为破坏和强降雨诱发下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其它以岗地和河谷冲积平原为主的区域崩滑流地质灾害分布相对较少。
3 .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
全县地质灾害分布主要受地形地貌和岩土类型等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有一定的地形地质条件外,还多与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因素密切相关,具有暴雨型地质灾害区的典型特征。
4. 地质灾害隐患类型与规模等级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8处,其中滑坡185处、崩塌55处,滑坡隐患294处、崩塌隐患64处、泥石流9处、地面塌陷1处,险情等级中型3处,小型605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类型统计如下:
(1)滑坡(隐患):是南丰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以浅层土质滑坡为主。滑坡(隐患)多由人类工程活动及降雨诱发。
滑坡险情等级属中型1处,小型184处,威胁人口1196人,威胁财产3677.45万元;滑坡隐患险情等级属中型2处,小型292处,威胁人口2640人,威胁财产9115.46万元。
(2)崩塌(隐患):主要为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高陡边坡,岩土体在暴雨与重力的作用下突然失稳而形成的,具有突发性。
崩塌险情等级均属小型,威胁人口202人,威胁财产709.7万元;崩塌隐患险情等级均属小型,威胁人口427人,威胁财产1806.95万元。
(3)泥石流:主要在自然条件下形成。
泥石流隐患险情等级均属小型,威胁人口174人,威胁财产801万元。
(4)地面塌陷:分布较少,分采空地面塌陷与岩溶地面塌陷两类。
地面塌陷险情等级属小型,威胁人口0人,威胁财产3万元。
评述
“江西省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期间,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复杂,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上一轮”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调查精度逐步提高,隐患数量进一步查明
南丰县在2012年前已全部完成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查明了全县地质灾害点数量,在此基础上,开展完成了南丰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把农村建房切坡首次全面纳入调查范畴,极大地提高了地质灾害调查精度。此外,全县开展了不同精度的专项调查、应急调查,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基本形成了多尺度、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
2.监测预警稳步推进,防灾成效显著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与气象部门合作共建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试验、示范区等,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初步建成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约270人(2020年度);三是借助抚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可通过平台实现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单点监测预警。
3.综合治理积极推进
“上一轮”规划期间,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20万元,实施了南丰县三溪乡三溪中学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保护人口265人,保护财产1205万元。
4.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健全
南丰县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已基本建成,以抚州市、南丰县二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为龙头,以地勘单位作为技术支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指导当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二次伤害,减轻灾害损失。
5.防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在“省厅指导、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强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把手”责任;二是建立了较完善的预案及规划体系。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形成了中长期有规划、短期有年度方案、重要隐患点有预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防灾管理体制;三是完善了防灾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地质灾害值班、巡排查、灾(险)情速报和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制度,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6.基层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支撑得到加强
完成了南丰县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基本实现了乡镇国土(自然)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
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上一轮”规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投入不足、科学研究水平不高,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地质灾害防治力量不足
南丰县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后,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急剧增加,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渐繁重,而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人员不足,力量薄弱。同时,抚州市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仍极为欠缺,距离汛期专业队伍驻县、专业技术人员“包县到乡”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另外南丰县基层群测群防员仍然相对偏少。
2.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根据“上一轮”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统计数据,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经费占据总投入经费的比例偏高,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经费相对偏少,受经费限制,部分工作任务仍未达到“上一轮”规划目标。在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达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目标,就必须加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和基层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3.专业监测少,预警精度不高
“上一轮”规划期间,南丰县针对崩滑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几乎未部署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全县绝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仍依靠群测群防员进行目视宏观巡查,技防水平不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时效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临灾转移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十防九空”成为常态。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装备落后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先进省、市更新配备了应急调查车、车载型应急通信保障车、三维激光和无人机航摄成像系统等地质灾害调查的标准配置,但不论是抚州市,还是南丰县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相对欠缺且装备落后,有待进一步加强。
5.宣传培训仍有空白,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有待增强
南丰县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大部分与村民不合理切坡建房有关,部分群众防灾意识较为薄弱,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接到预警后撤离不及时或撤离后又私自返回住处,为崩滑致灾埋下了巨大的隐患,这也反映了社会公众防灾意识依然有待提高。
6.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
近年来,南丰县开展了一些重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影响进一步加剧。此外,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村民逐渐富裕,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极其强烈,山区村民切坡建房有增多趋势,同时由于机械化的普及,切坡规模进一步扩大,因切坡修路建房、建库蓄水、采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十四五”规划期间,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面临巨大挑战。一是南丰县地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丘陵山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8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二是“十四五”规划期间,南丰县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全县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建设过程中,大量的人类工程活动将进一步改变并破坏地质环境,不断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三是据气象部门的专家预测,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未来南丰县暴雨、台风、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趋强趋多,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体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地质灾害仍将呈高发态势,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根本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主线的规划总原则,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南丰篇章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压实责任,源头管控
压紧压实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大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管控力度,加强对农村切坡建房和各类在建工程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减少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将农村建房切坡作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的重点,严把宅基地审批关口,在全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通过科学规划与管控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3.统筹部署,突出重点
紧密围绕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和重大发展战略,对接江西省、抚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分步实施,集中专项资金,优先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地质灾害严重、隐患点多、防治任务重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
4.依法依规,合力减灾
继续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全县山地丘陵乡(镇)和部分人口聚集区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梳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台账,排查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其变化情况。借助抚州市升级改造全市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完善南丰县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建设南丰县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南丰县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网络建设,显著提升南丰县监测预警能力;全县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得到治理或监测控制;推进“双控”试点县建设,提升南丰县(山区丘陵县)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力争汛期专业队伍驻守南丰县(山区丘陵县)覆盖率100%,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2.具体目标
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部署南丰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摸清南丰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
借助抚州市完善平台信息化服务,全面提升南丰县监测预警能力。抚州市升级改造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建成以数据管理系统、防治监管系统、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远程会商与辅助决策系统和信息服务系统为一体的地质灾害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南丰县可借助平台信息化服务,实现易发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网建设38处,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率。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7处,基本消除威胁30人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对已经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检修维护,全面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解除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580人。
全面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借助抚州市在南丰县等11个县(区)推广专业技术队伍包县技术服务工作机制,完成南丰县(山区丘陵县)的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装备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逐步推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
根据全县地貌类型、地形坡度、岩土类型、地质构造、降雨条件和人为工程活动等地质环境条件与影响因素,综合各灾种发生情况分析,全县划分崩滑流高易发区3个(面积839.72km2,占43.92%)、中易发区3个(面积403.39 km2,占21.1%)、低易发区2个(面积422.45 km2,占22.10%)和不易发区2个(面积32.97 km2,占1.72%)。将市山镇沙岗村和白舍镇池渡村附近分布的可溶岩区域划定为岩溶地面塌陷高易发区,县域其它区域无可溶岩分布。县域范围除沙岗村石灰石矿1处为地下开采矿山外,其它区域无地下开采矿山,无采空地面塌陷隐患。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体现以人为本,结合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布局和人类工程活动特点,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重要程度分区。全县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6个(面积1022.6km2,占53.49%);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2个(面积376.59km2,占19.70%);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7个(面积512.68km2,占26.82%)。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据南丰县现有的地质灾害情况、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和防治目标等,明确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目标与任务,具体防治工作任务如下: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以南丰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以地质灾害调查1/5万资料为基础,从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承灾体的易损性为切入点,分析其构成因素和相互关系,确定各类致灾因子的影响程度,建立由地质灾害危险性、社会经济易损性及承灾体组成的风险性评价模型,部署南丰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房切坡专项调查
以山区丘陵区农村切坡建房图斑识别为基础,全面完成南丰县山区丘陵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切坡建房调查。其中,2021年完成山区农房切坡建房排查,2022年完成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边坡排查,开展南丰县山区丘陵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切坡建房调查。核查全县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和变更工作,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及动态变化情况,并上报抚州市,为抚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南丰县风险区管控提供依据。将因修建房屋、公路等工程建设形成了高陡边坡、但未有变形迹象的崩塌隐患点、滑坡隐患点,从目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系统中剥离出来,单独建立边坡隐患数据系统,为地质灾害“双控”管理服务。
3.地质灾害风险排查
继续加强开展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段)地质灾害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汛(雨)后核查的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群测群防信息。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上报抚州市以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并依据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南丰县各项防治措施。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通过开展易发区内的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及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2022年,开展完成南丰县龟甲生态小镇1个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继续加强各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及危险性,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分区(块)确定危险性等级及建设用地适宜性等级,说明各区(块)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并分区(块)提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主要包括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简易监测预警点建设和普适型自动化监测预警点建设。建设以行政组织管理为主干,以群测群防为基础,以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队伍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已有的防灾减灾预警体系(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使南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过去较松散型向系统管理型转变,最终建成区域上宏观预警与具体灾点预警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充分发挥其间接和直接的防灾减灾作用。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以南丰县为单元,逐步健全乡(镇)、村、专业技术队伍“三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群测群防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基层群测群防队伍,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基本巡查装备和监测预警装备,提高群测群防员补贴,强化基层防灾宣传,加强专业培训和避险培训。
2.监测预警点建设
针对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简易监测预警设备(裂缝伸缩仪、报警仪等)。
推进普适型自动化监测预警点建设,对有变形迹象且威胁人口大于15人且近期未安排搬迁治理的崩滑流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多种监测预警设备对灾体变形特征进行监测,并实现采集自动化和实时监测。
3.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落实预防措施,落实防灾责任,签订责任书,明确负责人,编制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加强多部门联合协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四级动态巡查监管系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实现地质灾害自动化预警预报。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模型,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化预警。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对7处威胁城镇、学校、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和人口聚集区,且难以实施避险移民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或稳定性差、风险等级高、不宜避险移民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因地制宜、轻重缓急原则开展工程治理。加强对一定年限以上治理工程检修维护,确保防治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优先实施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推广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幅降低区内地质灾害隐患风险。
(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1.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
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基于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结果,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划定更为精确和精细的风险防范区,在2023年南丰县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目前没有变形迹象但具有成灾风险的地区实施风险管控,探索风险管控技术路径,积累管理经验,形成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和技术标准。
2.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积极配合抚州市市、县(区)二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市级层面以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为核心,县(区)级层面以县自然资源局为核心。南丰县聘请一家专业队伍(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县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工作。
力争汛期专业队伍驻守南丰县(山区丘陵县)覆盖率达100%,尽可能做到“一县一队伍,一乡(镇)一对接”。完成南丰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提高各级技术支撑专业队伍装备水平,配备高效、专业融合、经济实用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排查、监测、远程会商等先进装备。
3.县级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南丰县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县,通过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实现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防控,并大幅提高基层防灾能力。同时,根据南丰县实际,实现有关防灾政策和工作制度的创新突破。
南丰县也可根据本县实际,提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等方面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可能和现有的政策制度存在冲突,需要南丰县地方政府支持方可选择实施。
(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十四五”规划期间,在南丰县地质灾害调查(1/5万)成果基础上,补充人口、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活动性、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极高、高、中、低四级划分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开展完成南丰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拟投入资金99万元),提出相应防灾减灾对策,为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依据。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
推进普适型自动化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按照《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6~2030年)》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相关任务要求,对南丰县有变形迹象隐患规模较大、威胁人口大于15人,且近期未安排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8处,采用多种监测预警设备对灾体变形特征进行监测,并实现采集自动化和实时监测。其中2021年预计安装20处,2022~2025年预计再安装18处。费用均由中央专项资金出资。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综合治理分为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对象是需经过详细的勘查、设计后方可进行施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适用于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排危除险对象是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适用于治理难度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较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避险移民搬迁是指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主动避让地质灾害。
“十四五”规划期间,南丰县拟实施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解除受威胁人数580人;拟实施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简易治理工程。
(四)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宣传演练、简易工程治理及居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等在内的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体系建设。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适当兼顾少量必要的工程治理。
1.防灾能力建设:包括南丰县地质灾害应急会商系统建设、南丰县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系统建设、群测群防员装备建设等。
2.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落实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制定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重要及较重要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对有变形迹象及缓变型的隐患点安装简易监测设施、利用隐患点周边的生活设施建立临时避灾场所等。
3.宣传培训:面向公众发放防灾科普材料、利用报纸及电视等公众媒体宣传防灾知识、对基层防灾人员和在校学生开展防灾培训、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防灾避险演练。
4.简易工程处理:对高危险、工程处理简便、投资少的隐患点实施简易工程处理,明确简易工程处理的管理模式和政策保障。
5.居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建立居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居民建房用地审批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简易评估,为建房选址和切坡把关,形成建房切坡简易评估判定标准,提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补助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坚持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水利、气象、民政、公安、旅游、教育、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支持解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地,将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落实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置用地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避险移民搬迁帮扶机制,一是尽量将安置地选择在集镇或工业园区周边,方便搬迁移民务工就业;二是对搬迁移民采取“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政策,实行差别化扶持;三是保障搬迁移民合法权益,移民原有权益不伤害,现有权益可增加,未来权益可预期;四是将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作为建设重点,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卫健所、文化室等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此外,结合地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尝试推行成功避灾奖励政策、住户自行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奖补政策和投资地质灾害治理的财税减免政策等。
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加强与地质灾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推进科学研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结合,创新研发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地勘队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加快成熟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尝试将保险机制引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畴,以合理的保费承担向处于地质灾害危险之中的广大保护提供可靠的经济保障,也同时减轻地质灾害对地方财政的直接冲击。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和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保险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并将中央和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专门班子对专项资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预报、险情与灾情速报、应急管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结合抚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标准,依法依规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七)强化宣传培训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条文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预防、辨别、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扩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影响力,尝试引入志愿者组织、更多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