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公司廊坊半导体项目吊篮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廊坊园区科研辅助用房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编号:JXZB-******-*****
:刘之风
电 话:1**********
发标时间: 2023 年08月14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08月14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廊坊园区科研辅助用房建设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海棠路中国科院半导体所
3.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93(m2)
6、招标明细:吊篮(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份以后生产的设备)。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2、招标要求:
2.1投标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租赁单位资质。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标准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租赁物。
2.2投标方要向甲方提供租赁物经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生产厂家、市建委登记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租赁安拆资质证明以及吊篮安装完成后需有专业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乙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配合甲方接受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2.3投标方负责编制吊篮专项安拆方案、方案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2.4投标方负责租赁物当地政府部门的备案和验收。
2.5投标方须详细考察施工现场,确保已对施工现场的实际状貌以及周边建筑物情况充分了解。
2.6投标方在租赁物的运输、装卸、租赁过程中对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对自身的伤害和对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及财产损失负责并赔偿全部费用。
2.7投标方应当按甲方要求配备机械操作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应当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8投标方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定时维护、保养及检验检查等,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招标方。因故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投标方应当自接到维修通知时起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自接到维修通知时起 8 小时内完成修复,投标方修好后必须书面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人员认可后方可认为修好。但每台设备每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使用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优先。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所报综合单价,机械租赁单价单位以元/台日为单位报价,注明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注明增值税专票税率,其中安装费、拆除费、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饮食费用均已包含在此单价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住宿费500元/间/月),对于附加条件(比如税金、贴息等),报价人必须予以完整说明并上报单价,任何没有单独列项的计价项目,均认为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计算任何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使用机械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租赁时间,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月租金/30天=每日租金),双方签订吊篮租赁对账单,双方根据签订的租赁对账单办理结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2、支付时间:双方每个自然月20号对账,确定当月吊篮租赁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 30 日之前支付双方确认结算款的80%。吊篮租赁完成后甲乙双方确认总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结算的100%。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租赁单位,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七条: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报价单位投标文件附件包含租赁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合格证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1时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14 时00 分。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 16日11时00 分。
第九条: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设备进场后,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使用,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河北省及廊坊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到保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廊坊园区科研辅助用房建设项目(一期)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租期 (天) | 除税单价 台/天(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 台/天(元) | 含税总价 (元) |
1 | 吊篮 | ZLP630 | 台 | 13 | 43 | | | | |
合计金额大写: |
备注说明:其中安装费、拆除费、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饮食费用均已包含在此单价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住宿费500元/间/月),对于附加条件(比如税金、贴息等),报价人必须予以完整说明并上报单价,任何没有单独列项的计价项目,均认为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计算任何费用。
工期要求
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钢材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质量要求
2.1投标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租赁单位资质。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标准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租赁物。 2.2投标方要向甲方提供租赁物经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生产厂家、市建委登记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租赁安拆资质证明以及吊篮安装完成后需有专业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乙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配合甲方接受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2.3投标方负责编制吊篮专项安拆方案、方案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2.4投标方负责租赁物当地政府部门的备案和验收。
技术要求
吊篮(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份以后生产的设备)。
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