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公司2023年度华东区域爬架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联采
二局三公司2023年度华东区域爬架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联采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分公司
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爬架租赁及安拆
招标公告
工 程 名 称: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爬架租赁及安拆招标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负责人:梁兆慧联系电话:183*****290
招标时间:2023年 8月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升降架工程备案、检测及安全责任
七、工程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八、投标须知
九、开标须知
十、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技术要求
十三、附件
十四、合同条款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局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过相关称号;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并取得招标单位工程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2.4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5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1.2.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确保在有效期内),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则需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为外地企业,则需要有在工程所在地备案证。
1.3其他要求
1.3.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1.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3.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1.3.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1.3.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1.3.6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1.3.7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IP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1.4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集采平台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满足本次招标相应资质,报名时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最新资质扫描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华东地区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爬架租赁及安拆招标
2.2工程地点: 华东地区(江苏、浙江、上海)
2.3承包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
租赁:综合单价中含税金,税金在综合单价中统一计取。投标人应按照爬架承租方要求提供发票,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能力,爬架承租方可根据自身财务需要,要求投标人提供所需发票。本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内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所有材料进退场人工装卸及搬运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材料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所有材料的租赁费、机械费、运输费、材料的重复使用费、材料损耗和丢失费用、包含防护架子刷漆人工费和材料费等各项管理费、利润、个调税、地方附加税、保险费、税金及施工图纸未明确和施工现场布置未明确引起的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搭拆:综合单价中含税金,税金在综合单价中统一计取。工程分包人应按照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供发票,工程分包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能力,工程承包人可根据自身财务需要,要求工程分包人提供所需发票。本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内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费(主要含爬架搭拆的人工费、彩钢网片搭拆人工费、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拼装费、预埋件及拉结点相关费用、所有材料进退场人工装卸及搬运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包含防护架子刷漆人工费、符合甲方要求的LOGO等各项管理费、利润、个调税、地方附加税、保险费、税金及施工图纸未明确和施工现场布置未明确引起的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期间将不做任何调整。
2.4建筑面积:/
2.5结构类型:/
2.6起租时间: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指导完成拼装可以爬升后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起算租期。
2.7停租时间:甲方发出正式爬架拆除通知单后第一次爬架拆除时为停租时间。(若乙方未及时安排人员来验收退货,退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投标人现场踏勘。
3.2临建、生活区宿舍和办公条件:招标人在施工现场为中标人提供施工用仓库、办公用房、生活区宿舍及食堂等临时设施,招标人对生活区的住宿及食堂统一实行管理,生活用水电费按统一规定使用;生活区食堂统一管理,中标人应按月为其现场的人员办理充值,并每月固定时间与食堂管理人员核对上月的消费总额并办理确认手续,该项费用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月度结算中扣除。中标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上述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住房内的床、空调、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所有人员应统一服装、安全帽,所有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床头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上述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及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出入有门禁系统,现场人员需要刷卡进出施工现场。
3.3临水、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招标人提供临水接驳点,接驳点以下由投标方负责,水电费招标人负责。
3.4投标方充分勘查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3.5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确保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及招标方的环保要求。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单位。
4.2 本工程分:
4.3本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范围:
4.3.1承包范围:华东地区(江苏、浙江、上海、安徽)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爬架租赁及安拆分包工程。
4.3.2中标人指派的操作人员均应具有登高架设作业资格(架工操作证);
4.3.3对升降架的适用性、安全性负责;
4.3.4企业具有升降架专业资质;升降架应有可靠的防坠保障系统;操作简便,设计合理,架体及配件牢固可靠,外观整洁,服务周到,及时提供安监部门备案的相关资料并完成备案;
4.3.5对提供物品的加工质量负责;
4.3.6对升降架按现行标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招标人审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和服务;
4.3.7负责对升降架及操作平台的安装搭设、升降、保养和拆除、包括架体电气控制系统的安装和拆除,预留预埋等,负责处理升降架所发生的异常问题,同时对所属材料进行看管、维护;
4.3.8负责对喷淋系统进行安装、日常维护、拆除,同时对供应材料设备进行看管;
4.3.9对招标人日常检查指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保证架体的安全使用;
4.3.10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流水段及塔吊锚固杆件等特殊部位进行合理的设计,并有安全、合理的操作措施;
4.3.11负责升降架日常保养,需润滑的物件应经常上油,以防损坏和锈蚀;润滑油由中标人提供;
4.3.12中标人在现场存有备用件,以便现场使用更换;
4.3.13退场时按规格将升降架设备材料分类堆放。
4.4工期目标:具体以甲方签订的执行合同为准。
4.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6投标、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该招标工程所有投标人必须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本工程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
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5)中标人中标后签订战略合同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以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如发生罚款未缴纳及恶意讨薪等行为,罚款金额、甲方造成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力。同时请附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招采管理中心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6)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①收款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②缴费内容:华东分公司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爬架租赁及安拆投标保证金
③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320*****404*********
4.7机械设备供应:
4.7.1招标人提供塔吊、室外电梯;
4.7.2投标人提供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机械外的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所有设备及机械。
4.8 材料供应:
所有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材料均有投标人供应。
4.9向中标人提供准确的升降架设计所需的有关图纸、资料,图纸若有变更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中标人。
4.10其它要求
4.1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合同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4.10.2工程招标人清单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在该分项施工前,投标人应经招标人确定后与工程招标人确定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含升降架设备进出场、场外运输及装卸车费用(含因塔吊吊装不到位需要租赁吊车装卸车的费用)、架体搭拆人工费(含提升)、架体提升及架体下降所产生的费用、提升架的方案设计费、备案、论证、制作、运输、安装、设备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油料费及技术人员工资奖金、劳动保护费、保险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包含其他材料费用。本合同清单税前单价不含税金,价税合计包含税金,税票类别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款支付需由专业分包人提供完税发票及完税证明。投标人设置专职人员常驻现场,负责安全管理、设备维护、材料看管等日常管理工作,费用包含在税前单价内。
5.2租赁费工程量:以双方确认的爬架方案布置图中心线为周长计算。
搭拆工程量:以双方确认的围护部分投影面积计算。
5.3停工期间租赁费不予计算,具体天数按双方书面约定的时间计算。如因中标人原因停工,停工期间免租赁费。
5.4升降架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两年。
5.5升降架设备如出现故障报修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2 次,每超出 1 次扣减 5000 元租赁费用。
5.6设备拆除通知下达后(影响招标人施工节奏时)7 天内必须完成所有拆除及退场工作,每超出 1 天扣除 5000 元租赁费用。
5.7机械设备租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5.8暂定租期6/8/10 个月,不含春节及政府政策性停工包含但不限于雾霾停工、停水、停电、大型会务等的停工(春节报停 30 天,不含在工期内)
5.9集成式爬架应带有喷淋系统。总包单位负责将水源、电源引至规定楼层,其他的喷淋设备供应、安装及日常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
第六条升降架工程备案、检测及安全责任
6.1中标人负责升降架在当地安监部门的备案工作,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办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招标人协助报审。
6.2备案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
6.3架体平台检测及专家论证费用由中标人 负责。
6.4中标人安全责任
6.4.1对由于中标人升降架在技术上、安全性上、质量上所引发的安全责任负责;
6.4.2对由于中标人技术人员的指导失误所引发的安全责任负责;
6.4.3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误操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负责;
6.4.4对操作人员数量不够和管理原因所引发的安全责任负责;
6.4.5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负责。
第七条 工程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7.1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即包清工。
7.2月度结算及完工结算:
每月20日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签字齐全的完工单(现场工长、质检总监、安全总监、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月度结算单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办理完工工程结算时,必须由招标人项目部出具符分包人诚信履约的结算会签单,否则不予办理。
7.3工程结算方式:结算总额=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
7.4租赁:无预付款,过程中进度款为每月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 70%,全部退场1个月内办理完工结算,办理完工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100%。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限内,不得因甲方未支付货款而停止供货。
搭拆:搭设完成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验收合格后,月付至累计结算65%,拆除工作全部完成经现场确任办理退场完工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累计结算100%。甲方付款后,乙方要优先保证劳务费用100%支付。(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宽限期1-2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7.5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约定:工程专业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专业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专业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专业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7.6支付方式:招标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12个月期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银行转账 、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12个月期供应链组合形式向投标方支付工程款,中标方应开通可接收电子票据的银行账户。
7.7签证变更计价
1)本工程计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合同内没有相同清单项但有类似清单项,按照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内如果没有相同清单项也没有类似清单项,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承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
注意:投标人如中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原则上本工程不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如现场产生预算外签证,按照施工内容归属(如属于临建或属于主体工程),使用相应合同清单项单价,如现场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严格按后附签证变更流程执行;
2)如本工程需要,招标方可以将投标方范围内任一未施工项目另行分包,投标方不得反对,招标方对分包人所下罚单无需由分包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商议,投标方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投标方可直接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3)对于有业主的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22元/小时办理结算。
4)合同范围内不存在洽商变更。
5)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第八条 投标须知
8.1投标文件组成:
8.1.1附件一:《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报价清单表》;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承诺书》;
附件六: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建筑业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进项目所在地备案证书(如进项目所在地施工需要,必须提供)、分包交易服务卡(如有)。
8.1.2以上文件,附件一至四分别填写完整、盖章签字确认,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投标平台;附件五复印件盖章上传至云筑网投标平台;如法人投标不需要附件三。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必须是使用安全、工作性能可靠、技术参数符合标准的。投标方中标后应向招标方报施工方案,并附上附着详图,施工进场时应到招标方技术室与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对方案进行确定。同时有责任说明施工过程方面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实力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及相关操作人员上岗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网上进行报标。
8.2投标报价:
8.2.1投标人通过对招标工程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工程所在地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及清单计价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中包括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8.3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8.4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8.5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面试通过人员未经项目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8.6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不能随意删减。
8.7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各个标段内各楼型的差异,中标后招标人将不会就各楼型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8.8投标报价中因考虑场地及工程地点等因素,由此原因带来的费用增加,中标后招标人将不会就这些原因给于任何补偿。
8.9本工程所有的结构施工在符合施工规范标准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第三方实测实量、检测要求,投标报价中包含上述要求增加的费用,包含综合单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会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8.10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8.11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
第九条 开标须知
9.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见云筑网开标地点:见云筑网
9.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9.2.1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2.2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9.2.3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9.2.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第十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10.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0.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战略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10.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战略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1.2若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
11.3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总包方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总包方将扣除分包方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分包人无故退场,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第十二条 技术要求
12.1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的主要工艺参数:根据所施工项目具体考虑
12.2乙方对本工程的结构及造型已了解清楚,对结构能承受的荷载已进行验算,已确认结构本身能满足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的要求,因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使用对结构及悬挑板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12.3乙方负责提供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施工方案(共二份)和使用手续。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将施工方案正式报送给甲方。
12.4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管理暂行规定》。
12.5乙方提供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布置的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认可后,严格按方案实施,虽然这些方案已经过甲方、监理审批,但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且在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安装完毕后安监站验收合格能使用之前由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引发的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
12.6乙方根据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布置的实施方案提供相应的配套设备及配件。
12.7乙方提供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的安全操作工艺和使用规定。
12.8乙方组织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培训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认可的操作证、专业培训上岗证),在甲方监督管理下,乙方按施工进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负责每栋楼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的首次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升降工作,并配合甲方进行每栋楼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的后续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升降工作。
12.9乙方组织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的安全验收,并负责组织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12.10乙方对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的技术、安全负责任,因技术不成熟或技术疏漏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由于其他人员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11乙方提供的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同步装置、防坠装置、防倾装置等安全装置合格有效。
12.12乙方对提供的构件的质量负责。
12.13乙方负责保证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通过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因技术、配置、规范、搭设方面原因不能通过检查或不能达到优良,影响甲方创“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由乙方承担损失。
12.14乙方需任命专人为乙方工地责任的代表,乙方需任命专人为现场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工作。必须住现场,离开工地应与现场负责人请假。
12.15乙方应备有磨损件,以便及时更换。
12.16乙方负责指导附着支座和吊挂件处结构预留洞、预埋件等的埋设工作。
12.17在外架原有架体基础上,制作满足爬架施工需要的找平架。
12.18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进场,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资料:
①施工方案
②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设备年检报告
③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等
④安全备案
⑤其他当地要求提供证件
12.19防护平台所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设计规定。
12.20外购的构配件应有制造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2.21防护平台检验项目应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穿墙螺栓检验、附着支座、防坠装置检验、组架检验。升降动力设备、同步控制装置、构件表面质量和防腐涂装质量、焊缝、螺栓及挂扣连接观感质量
12.1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严禁采用仅带有卸荷支顶器的附着支座(包括利用卸荷支项器兼做自动防坠器的支座)。附着支座必须同时带有承重顶撑、自动防坠器,确保两个装置能够各自独立发挥作用。
12.20附着式升降脚手提升过程中应配备n+1套支座,正常使用状态下每个轨道保有n套支座,剩余1套作为备用,防止周转不及时造成爬架提升自由端超高。同时还应明确支座的材质,数量,安全装置形式。
12.21架体的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仅应满足(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架体的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仅应满足(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JG/T 546-2019)的相关条款,而且不能超过产品发脸报告中试验样品的实测数值。
12.22每次提升架体之前,必须先将备用支座安装至最项部,方可进行提升。提升过程中的任何时刻不允许出现架体悬臂长度起长的情况。
12.23附着支座、提升挂座必须保持分离,分别在建筑物上进行固定。严禁利用附着支座悬挂提升设备。
12.24严禁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下降功能,
12.25位于沿海或台风地区,且层高较大时(≥物),应在架体项层设置防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爬架所京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12.2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场,严格按照审批过的方案中构配件类型及数量组织进场验收,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产品不得在同一建筑中应用,老田材料式已变形构配件不得进场。对构配件质量存疑时,应对怀疑构配件进行重点描稳,必要时可采取破坏性试验验证其质量。
12.2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提升、拆除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提升、拆除施工过程中设置以架架体高度为半径的“安全警成区”。设置警成线及警示标识,师,安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及提升前后检查工作。在架体款入使用前,做好相关交底及还查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人员使用。
12.28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应整合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优质资源,储备优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供应商。禁止引进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供应商。
12.29项目策划阶段计划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必须向分公司报告,优先选用分公司提供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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