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天晶高科金刚石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柘城天晶高科金刚石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柘城天晶高科金刚石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 | ||
项目编号 | E**********A***** | 招标人 | 柘城县高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 行政监管单位 | 柘城县招标办 |
发布日期:2023-08-14 10:13 |
柘城天晶高科金刚石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天晶高科金刚石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柘城县高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柘城天晶高科金刚石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
2.2 项目编号:柘招字2023(27)号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建设地点:柘城县境内
2.5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219.33 亩,建设单层金刚石大单晶厂房及科研楼,宿舍楼,餐厅,展厅等设施
2.6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2.7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9 招标控制价:******元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起算至2022年度 。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3.3 信誉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柘城县)(http://zcggzy.zhecheng.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0元。
5.2 网上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5.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投标单位应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柘城县)。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6.4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9月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7.2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7.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9月4日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柘城县)(http://zcggzy.zhecheng.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7.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至2023年9月3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柘城县)(http://zcggzy.zhecheng.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8、特别声明
8.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 (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 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8.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8.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8.1、8.2、8.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8.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8.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8.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柘城县高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柘城县高新区广州路1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8*****686
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层1624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36*****765
监督部门:柘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蒲先生
电 话: 0370-*******
地 址: 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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