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境内明长城互助段新添堡抢险加固工程(一期)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省境内明长城互助段新添堡抢险加固工程(一期)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一期)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DX-15ZB-01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境内明长城互助段新添堡抢险加固工程(一期)已由青文新物【2013】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互助县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文物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青海省境内明长城互助段新添堡抢险加固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海东市互助县新添堡;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内容:互助县明长城新添堡抢险加固工程
2.5 建设工期:2016年3月20日-2016年9月30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度)长城维修保护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即文物保发(2006)28号明确的相关人员(或在2015年文物保护工程人员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中),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须附社会保险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需提供三年内(2012年至2014年)健全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8号海宏一号东厅8楼)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6)青海省文物局在青施工备案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清单另行收费,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青海经济信息网》及《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互助县文物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8号海宏一号东厅8楼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hdxgczb@163.com
账 户 名: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银行古城台支行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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