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益路棚户区改造人防工程防化设备招标公告

长益路棚户区改造人防工程防化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益阳市长益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处原益阳市红旗化工厂内,公租房、安置房及配套用房建设工程;框剪结构、群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74637.6,总投资约3亿元。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及技术标准:益阳市长益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本招标项目总投资123.46万元,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离心风机C6-48 NO.5C P=3KW、离心风机C6-48 NO.5C P=2.2KW、过滤吸收器RFP-1000型、油网过滤器压差测量管-DN15热镀锌钢管及铜球阀、人防战时进风机/排风机配电箱—AP—RFSFJ/PEJ(含配电箱到设备的电源)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质量标准:详见人防设计图纸;
5、计划工期:2017年7月1日完成全部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安装与调试(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和同步完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保 修 期:自竣工验收开始之日起24个月,工程保修期的时限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应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处于试生产期,持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生产通知书》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 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其它资料费售价2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在2015年12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到账(银行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名称的简称:长益路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项目);
开户名称: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投诉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同时发布 。
十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桂部长
电 话:130*****9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66 ****-******* ****-********
传 真:0737—2266185
邮 箱:********9@qq.com">********9@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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