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亭子法庭室内修缮项目比选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亭子法庭室内修缮项目比选公告

一、 项目介绍

1、项目管理单位: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亭子法庭家庭教育指导室及二楼展播厅升级改造项目

3、最高限价:9.56万元

4、项目慨况:法庭现状

5、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蒲女士:0818-*******


二、 应答人须知

1、应答人资格要求:

1.1应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1.2应答人应具有本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3其他:无。

2、应答文件要求:

2.1签字或盖章要求

(1)应答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需明确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号),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若出现上诉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有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

2.2应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封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一律拒收。

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不予受理。


三、报价要求:

3.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进行报价;

3.2报价以本修缮文件所要求的服务为依据;

3.3本次采购实行固定总价承包(一次性包干固定不变价)的报价方式,并计入合同;

3.4应答人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应答将被否决;

3.5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应答人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标人的,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应答人为低于成本报价或者恶意报价,不予进入最终排名。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公司,请于2023年7月21日09:00时至2023年7月27日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808办公室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4时00分。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812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

六、评审方法:采取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法。

七、项目采购范围:

亭子法庭家庭教育指导室及二楼展播厅升级改造项目


标签: 亭子法庭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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