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催化剂提纯及金属银销售招标公告
银催化剂提纯及金属银销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SH-*******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57.32吨银催化剂和2吨填装瓷球混合物的提纯以及提纯物金属银的销售。
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资质, 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下列项目之一:2.1 含银等贵金属废催化剂或贵金属废料的回收提炼。2.2 贵金属物料的回收利用。2.3 贵金属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或服务。2.4 废催化剂综合利用。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提纯贵金属业务的主要业绩在2项以上(含2项),经营贵金属业务的主要业绩也在2项以上(含2项),并提供业绩表(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13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给予的批评、通报及以上处罚,并出具 “无违法经营记录声明” 一份;5、必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提供2015年10月份资产负债表、企业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资金流中断、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6、提供的银催化剂提纯技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6.1 利用招标人现有提纯装置,提供成熟可靠的提纯技术,能保证银催化剂提纯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受控、环保排放达标;6.2 提纯技术不应低于现有提纯装置的技术水平,不得采用落后的提纯技术;6.3 金属银回收率:≥96%(银催化剂含银约25%);6.4 加工费:≤2.10万元/吨银催化剂(不包含瓷球重量);6.5 提纯后的金属银产品符合GB/T 4135-2002标准中IC-Ag99.95的质量标准。6.6 如需对吉林石化公司现有提纯装置进行改造,应列出投资明细及投资额。该投资额不应该超过15万元,超过15万元的投标将被拒绝。7、提纯后金属银单价的确定:以2015年12月9日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国标二号银现货结算平均价×(1-价格折让率)来计算,且价格折让率必须≤1.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标的物为银催化剂和瓷球的混合物,难以分别确认其重量,银催化剂重量以招标方和中标方检斤后确认的总重量(含包装物)扣除2吨瓷球重量(催化剂填装时的瓷球重量)为准。不认同上述重量确认方法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25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2-01 16:50:00.0
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5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领购招标文件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2 、招标文件每套售 18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JLSH-2015-FJ-0003招标文件”。3、 邮购招标文件的,购买人自付邮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15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12月15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80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在附言中注明“JLSH-2015-FJ-0003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招标三科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12-15 09:00: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邮编: 132021
联系人: 韩雪冬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jh_zbfs2@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 2212 0090 0000 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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