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3标段、4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3标段、4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3标段、4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供应商)报名并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1.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31号
1.3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5工期要求:
3标段:交货及完工期15日历天
4标段:12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为本项目3标段和4标段二次招标
3标段:农机设备,1、延津县海润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拖拉机1台;2、延津县伟梦养殖有限公司:玉米秸秆青储机1台;3、新乡市鸿源牛业有限公司:秸秆收割机1台、秸秆打捆机1台、干湿两用花生摘果收草机4台、装卸抓草两用机1台、拖拉机1台;4、延津县德兴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玉米秸秆青储机1台、秸秆收割机2台、秸秆打捆机2台、拖拉机1台。
4标段:电力设备,1、河南省银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变压器1台、高压线1公里;2、延津县喜孟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变压器1台、高压线0.3公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其它资格条件:
3标段: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相关经营期限一年以上,相关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或合法经销代理商。
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7具有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份,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00元/套(仅4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姬主任
联系电话:136*****99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发展大厦5楼516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9*****815
八.监督单位
延津县检察院:****-******* 延津县发改委:****-*******
延津县财政局:****-*******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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