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民政局劲松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松岭区民政局劲松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633
项目名称: 劲松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一、服务要求: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协助做好基层在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服务时的业务培训、对象排查、建档访视、政策宣传、绩效评价、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送医陪护、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配合进行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留守妇女关爱工作。 3.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扶持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慈善公益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机制。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家庭关系调适、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 4.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领域社会工作,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留守老人、残疾人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权益保障、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二、验收要求:满足采购需要,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松岭区民政局
联系人: 董楠
联系电话: 138*****177
联系座机: 0457-*******
四、参与项目

标签: 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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