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比选邀约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
化手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比选邀约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B2023-007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化手
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是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的重要组成,用于远
程部署指挥案件查办工作提升协同作战能力,解决稽查现场执法办案难题,提高对突发事
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化
手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化
手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2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
七其他
一.比选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
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采取比选
方式,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规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是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的重要组成,用于远程部
署指挥案件查办工作提升协同作战能力,解决稻查现场执法办案难题,提高对突发事件的
预警和处置能力。
为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相关文件精神,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能力,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
优势,开展电子数据采集证据固定,利用专业设备及软件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疑点分析
问题确认,利用四室一包开展案情研判联合办案远程指挥等,最终形成稽查成果。
范围: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范围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化手
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稽查指挥子系统运用信息化手
段案件查办服务项目)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即.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8月21日16时3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
3.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13:30时: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比选活动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服务期:签署合同之日起1年。
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联系人:袁晓丹
电
话:024-811806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想王梦迪
电
话:024-23388267
电子邮件:1ngczbe163.com
才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人:马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