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安局关于举报涉“黑气”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龙岩市公安局关于举报涉“黑气”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打击“黑气”行为,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开展举报“黑气”行为,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

  (二)违规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

  (三)使用不合格、超期、报废、非自有产权钢瓶行为。

  (四)向无证照经营者提供液化气行为。

  (五)瓶装气企业充装未落实气瓶数字身份证与充装枪自控连锁、未落实销售实名制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597-*******

  2、举报邮箱:lysgajzazd@126.com;

  3、来信来访举报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龙岩市公安局鼓励个人及有关单位积极举报涉黑气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举报事项,请举报人提供违法犯罪行为人的身份信息、详细的时间、地址,有相关图片及音、视频材料的尽量提供给公安机关。

  龙岩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1日

  “黑气”是指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充装、违规存储、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黑气”的主要特点:

  1、重量不足,气质低劣

  2、使用不合格、无信息牌、报废或超期未检验的钢瓶盛装

  3、以“低价”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购买

  “黑气”的主要经营方式:

  1、在小杂货店摆放一两瓶钢瓶卖气

  2、利用微型车作为流动仓库逃避检查并送气

  3、散发送气工小卡片送气上门

  “黑气”有什么危害?

  图片

  一是钢瓶安全无法保证

  “黑气”大多是不良商贩使用低价收购的报废或超期钢瓶进行灌装,安全隐患大。

  二是气源质量无法保证

  “黑气”大多缺斤少两,气质低劣,如果添加了二甲醚,极易腐蚀密封用的橡胶圈,造成液化气泄漏。

  三是生产安全无法保证

  “黑气”经营者多在居民区、农村设立隐蔽气瓶库,无安全设施和安全距离,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安全。

  四是经营资质无法保证

  “黑气”经营者大多为非专业人士,无法提供专业的安全检查服务,缺乏售后。

  编辑:曾诗怡

  审核:林安安

  监制:赖锋 李琳

  来源:治安支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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