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道一号旁绿化补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园道一号旁绿化补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B-2015-239
宁乡县公园道一号旁绿化补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国开发展(宁乡)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县公园道一号旁绿化补植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宁乡县公园道一号旁;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期要求:15天(日历天);
5.招标范围: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评标办法:合理定价抽取法
合格投标人才能参加抽签,具体抽取办法如下:
1.抽取中标顺序号码。由招标人选取一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并随机摇取与合格投标人数量相等的号码球,作为本次抽签号码球,该组号码球倒数第三摇出的对应第一中标候选人号码,倒数第二摇出的对应第二中标候选人号码,倒数第一摇出的对应第三中标候选人号码;
2.抽取中标候选人。将上述合格投标人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抽签盒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递交投标承诺书的顺序,依次抽出一个号码球,抽到对应第一中标候选人号码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到对应第二中标候选人号码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到对应第三中标候选人号码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主要响应条款
1.合理价(中标总价格):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叁佰陆拾贰元肆角柒分(:961362.47元);
2.工期:15天(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4.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公园道一号旁绿化补植工程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4.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
(1)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企业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任项目负责人提供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6)拟任施工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不得有在建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15年8月~10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须递交原件查验,其中任一条款未作响应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备注:中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长驻工地。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承诺书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施工员及其身份原件,持本公告第三条第5点的资格审查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由招标人制定的格式投标承诺书等文件。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 日,每日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其中2015年11月27日上午12:00为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联系人:李云岗,联系电话:0731-********。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承诺书(单独一份)、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套,要求投标承诺书内容不得缺项,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六、开标日期:2015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八、招标人:国开发展(宁乡)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