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公安局公安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哈密地区公安局公安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哈密地区公安局公安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哈密地区公安局公安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HMZF-CG*******
2.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地区公安局公安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单位:哈密地区公安局
4.采购机构: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哈密地区公安局公安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
6.项目实地勘测、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公司,应提供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3)必须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原件或公证件)(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乙级资质;(原件或公证件)
(5)必须持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原件或公证件);
(6)、具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疆地、市级(含)以上公安局指挥中心整体系统集成项目的工程案例,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公证件;
(7)本项目建设中所采购的液晶屏、视频混合矩阵、媒体矩阵、中控设备等相关设备均要求五年以上(含五年)原厂的质保服务,并提供生产方的质保服务证明;(均为原件)
(8)本项目要求运维五年,参与招标的单位在疆内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并在当地设立或委托售后服务机构。采用委托维修售后服务方式的,需提供委托售后服务协议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其售后服务机构人数不得少于2人。
(9)拥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一定规模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得低于600万(含600万),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7日(节假日除外),凡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自带U盘)。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与2015年12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
10.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哈密地区公安局会议室
12.采购机构地址:哈密市文化东路4号
13.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李强电话:****-******* 阿米娜电话:****-*******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按要求制作标书,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哈密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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