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选取拆除机构的公告
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选取拆除机构的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和牡丹江医学院新校区建设、更名大学工作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拟在爱民区,兴中路以西、通乡街以南、西环路以东范围内进行新校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爱民区人民政府拟对牡丹江医学院新建校区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征收工作后期需拆除单位进场拆除被征收地上附着物及残土的清运。现就选取拆除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拆除单位的选取为3家拆除单位报名参与,选取1家拆除单位中标开展工作。
2、报名方式为递交申请(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复印件一式二份)。参与报名的单位具有相关资质,并且是我市城区内的拆除单位,不接受外地、外地在牡建立的分公司参与报名。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3家拆除单位报名完毕。
4、选取方式:抽签方式完成,全程公证处公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与爱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南
标签: 新校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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