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岭头街房屋顶棚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岭头街房屋顶棚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京建友闽招字[2023]第1002号

致:福建兴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佳筑景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凯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岭头街房屋顶棚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岭头街房屋顶棚建设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元,发包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00秒前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六层611)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陆仟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完好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金额、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六层611)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加盖公章)到场登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寿山子网、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688,传真: /

  联系人: 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六层611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98*****920,传真:/

  联系人: 小李

  招标编号:京建友闽招字[2023]第1002号

致:福建兴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佳筑景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凯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岭头街房屋顶棚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岭头街房屋顶棚建设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元,发包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00秒前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六层611)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陆仟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完好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金额、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六层611)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加盖公章)到场登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寿山子网、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688,传真: /

  联系人: 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六层611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98*****920,传真:/

  联系人: 小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房屋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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