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装饰十一学校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二局三装饰十一学校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要求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商。
1.2招标范围:北京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配套设施工程-保洁服务分包招标
1.3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合格承包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总部生产资源部、装饰分公司生产资源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合理低价中标;
4.2在4.1条情况下又承诺垫资者,优先中标。
五、质量要求
5.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5.2档次要求: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付款及结算
6.1无预付款;
6.2
分包人应在每月10号提交已完工程报告,15日前双方核对本月完成工程量并出月度结算单,承包人每月支付至经承包人审核当期价款的70%款项作为工程款;
全部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完成经甲方确认后,待十一学校项目总承包工程完成,并通过业主及监理、总包单位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结算,双方核对完结算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100%作为工程款
6.3付款方式:本工程支付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信用证、抵房(原则上不超过结算价的20%)、应付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建设单位商票、国内信用证和局ABS等支付方式支付(选择),由此产生的保理、供应链融资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支付,银承、商票由于乙方提前兑现所发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价格已包括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等延期付款因素造成的资金占用费用,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如甲方根据情况需要以物抵债,甲方可以在某一付款节点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拟抵进的所有房屋)等财产抵顶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开标时间:见网上招标期限
九、联系人:吕梅182*****367
十、说明:报名资审通过后不投标的厂家一律拉黑!!!拉黑后无法参与其他投标,请报名时考虑清楚!!!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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