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岳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HXZB2015-09-3-02,委托代理编号:政采代(乙)字第1427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HXZB2015-09-3-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能效测评

可再生能源应用能效检测

见服务清单内容

148.00万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要求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岳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项目(第二次)

详见谈判文件

依据住建部和湖南省住建厅的相关要求,对岳阳市具备检测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能效测评报告。

1、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技术人员进场。
2、服务地点及方式:按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局提供的项目清单开展检测。
4、付款方式:按服务进度付款。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或2014年度财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并提供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质文件或公告。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岳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岳阳市站前西路华嵩大厦4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岳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科长联系人:王力
电话:133*****655电话:185*****0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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