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询价公告四
政府采购询价公告四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单位以询价方式对“通江县人民法院室外停车场停车棚采购项目”予以采购,欢迎贵方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江县人民法院室外停车场停车棚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清单详见附件
四、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询价响应报价包含货物运输、包装、装卸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天内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
3.询价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
4.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询价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询价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密封报价文件(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3)响应人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4)报价清单(格式详见附件2)。
6.询价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所提交的询价资料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询价及询价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无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
7.询价评审及定标原则:在每份询价响应文件相符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请求的情形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给商;在此标准上报价若雷同的,以信用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给商。
四、其他要求:
请将报价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和询价函等相关资料进行密封,并于2023年8月1日17:00前交至通江县人民法院402办公室。对未密封的报价单,或者询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价单,我院均不再受理。
地 址:通江县高明新区高明大道1111号
联 系 人:周伟
电 话:1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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