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市本级][采购预告]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稿时间 :2023-08-1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挖掘连云港优秀文化和旅游资源,切实加强与中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文化旅游交流,扩大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展现连云港文化旅游和城市风采,有效提升连云港市文化和旅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扩大“大圣故里 西游胜境——神奇浪漫之都连云港”城市知名度,我局积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展览、推介会等活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将为我局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提供品牌咨询、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相关服务,协助我单位策划并开展展览、演出、推介等交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合作项目是增强连云港文化和旅游海外推荐传播力,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而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是作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在联动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实施海外文旅推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是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穆晓英、陈友谊、吴明忠。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 系 人:伏女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18-********

3.财政部门

名 称:连云港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

联系电话:05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标签: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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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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