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藏交发〔2023〕2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运输厅关于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3〕33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
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依据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恢复设计。林拉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21.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本项目基本为路基防护工程,按百年一遇洪水频率的标准设计。
2.1.2项目路线:
本项目十七处灾毁工点路段保持原路线指标不变。主要控制点为才果2号中桥、折巴尼洋河大桥、娘当村特大桥、娘当村大桥、帕朗沙村大桥、仁青林3号大桥、吉吉村1号大桥、皮康停车区、松多隧道。
2.2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含施工准备期)5个月,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即全一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工作。
2.4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及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持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本项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任务和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检测任务。
施工监理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检测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
1、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1.4.4 的要求;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过;4、不得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单位或禁入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名单并在有效期内;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岗项目;拟委任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该单位可与承担交工验收检测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一单位,但应满足3.1.1项资质要求),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所有人员需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12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列入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评价系统。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3.上述主要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只有在出现下列不可抗力情况下,才能以不低于原拟派人员资格的其他人员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中标资格:(1)拟派人员重伤、死亡;(2)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3)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骚乱等社会非正常事件)不能到位;(4)拟派人员已离开原工作单位;(5)拟派人员执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4.因业主单位对进场人员不满意,勒令中标单位进行人员更换的,可不受以上第3 条规定的限制。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 。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最近三年(指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每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的要求)。
截至2023年8月25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 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2021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优先引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等级。
截至2023 年8月25 日 23 时59 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个,且联合体一方承担监理工作,另一方承担交工验收检测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5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9月05 日11时4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89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132*****901
邮 箱:********@qq.com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8月14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藏交发〔2023〕2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运输厅关于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3〕33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
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依据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恢复设计。林拉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21.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本项目基本为路基防护工程,按百年一遇洪水频率的标准设计。
2.1.2项目路线:
本项目十七处灾毁工点路段保持原路线指标不变。主要控制点为才果2号中桥、折巴尼洋河大桥、娘当村特大桥、娘当村大桥、帕朗沙村大桥、仁青林3号大桥、吉吉村1号大桥、皮康停车区、松多隧道。
2.2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含施工准备期)5个月,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即全一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工作。
2.4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及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持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本项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任务和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检测任务。
施工监理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检测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
1、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1.4.4 的要求;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过;4、不得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单位或禁入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名单并在有效期内;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岗项目;拟委任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该单位可与承担交工验收检测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一单位,但应满足3.1.1项资质要求),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所有人员需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12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列入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评价系统。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3.上述主要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只有在出现下列不可抗力情况下,才能以不低于原拟派人员资格的其他人员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中标资格:(1)拟派人员重伤、死亡;(2)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3)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骚乱等社会非正常事件)不能到位;(4)拟派人员已离开原工作单位;(5)拟派人员执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4.因业主单位对进场人员不满意,勒令中标单位进行人员更换的,可不受以上第3 条规定的限制。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 。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最近三年(指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每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的要求)。
截至2023年8月25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 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2021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优先引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等级。
截至2023 年8月25 日 23 时59 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个,且联合体一方承担监理工作,另一方承担交工验收检测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5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9月05 日11时4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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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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