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鼎誉润公司诉防港集团委托合同纠纷再审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鼎誉润公司诉防港集团委托合同纠纷再审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律师事务所、法务服务所及有资质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单位: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下称“我公司”)曾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鼎公司”)开展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建设工程的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工作,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委托合同》,该合同约定,我公司将港宸国际大酒店工程土建施工、水电安装等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委托给中鼎公司。后因中鼎公司的审核核减结果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无法向其支付审核效益费,中鼎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我公司支付咨询业务酬金、延期付款违约金5,142,185.97元。

该案经多次审理,最终由防城港市中院作出重审二审判决,驳回中鼎公司上诉并维持重审一审中要求我公司向其支付78.06万元效益费的判决。中鼎公司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利,现需委托开展该再审案件诉讼代理工作,特此向贵单位对本次案件诉讼代理工作进行询价。

1.询价截止时间
请各报价单位于2023年8月16日中午12:00前将该案件诉讼代理工作报价材料以书面加盖公章扫描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或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达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22号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旧办公楼505室)

2.采购内容

本次代理服务的采购范围:案件的再审诉讼代理服务。

3.报价要求

请各报价单位填写附件的报价单,并在报价材料中说明报价包含的具体内容(如是否已含税,是否包括往返差旅费用等),说明所指派办理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报价材料中附上案件诉讼方案、相关诉讼服务资质证明材料。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佰伟,0770-*******

报价单.doc


,防城港

标签: 诉防港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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