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高中定罗湖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WMZC2023-G1-01017-WMCG
武鸣高中定罗湖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WMZC2023-G1-01017-WMCG
质疑人:南宁沛轩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06号自编商铺A-F5-5-45号
联系人:何文珠 联系电话:147*****362
授权代表:何文珠
电话:147*****362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06号自编商铺A-F5-5-45号
邮编:******
南宁市武鸣区公教育局于2023年8月9日收到质疑人向我局递交的关于“武鸣高中定罗湖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WMZC2023-G1-*****-WMCG)B分标”的质疑函。针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第二章采购需求B分标:家具类、评分标准B分标内容,针对普通粉笔黑板的技术要求和评分要求。
质疑人认为:黑板要求通过GB *****-2011《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指定检测项目,同时黑板要求通过JY 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限定检测项目,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JY0001-2003也并非国家强制标准,与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不符。评分标准报告名称“黑板”设置两份,同个名称,不同标准的两份检测报告,特定为某供应商现有报告设置评审方法。经过市场走访了解到,本地具有合法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都无法检测此参数要求黑板,了解到外省有一家检测可以机构,具有歧视性和唯一性。
针对该质疑事项,答复意见:
本次项目采购使用主体是学生,学生群体受社会的关注度较高,因此对产品的材质、工艺、环保等质量要求较高,产品要能做到健康环保、经久耐用。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设置本项目采购参数,技术参数中所有检测报告均是与采购需求相适应。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JY 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前言中已明确本标准全部要求为强制性。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都应符合其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各检测项目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中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设置的,并非针对某一产品或品牌。同时本次采购产品要求的检测报告属于非实质性要求,不存在针对某一特定产品,更不具有唯一性和歧视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事项质疑不成立,予以驳回;
二、质疑事项2:第二章 采购需求B分标:家具类、评分标准B分标内容,“学生宿舍高低床架”的检测项目要求中,外观性能要求(金属件、木制件、塑料件)不合理;技术参数要求执行标准与采购货物不适应。
质疑人认为:“学生宿舍高低床架”材质采用全部是钢制,床板本身不属于床架的组成部分,是双层床的配套部件,评分标准要求检测木制件不合理。
货物序号4学生宿舍高低床架技术参数要求:符合QB/T2741-2013《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公寓内供学生使用的多功能家具,其他集体宿舍或类似场合用多功能家具可参考执行。)、JY0001-201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作为研究、设计、评价、生产和检验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其它在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仪器设备产品亦应参找执行)等,与采购货物本身并不适用,并非多功能家具,且与教学仪器设备毫无关系。评分标准和技术参数关于学生宿舍高低床架需通过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合格,前后都不一样。
针对该质疑事项,答复意见:
本次项目采购使用主体是学生,学生群体受社会的关注度较高,因此对产品的材质、工艺、环保等质量要求较高,产品要能做到健康环保、经久耐用。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设置本项目采购参数,技术参数中所有检测报告均是与采购需求相适应。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JY 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前言中已明确本标准全部要求为强制性。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都应符合其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
“学生宿舍高低床架”技术参数中已包含金属件、木制件、其他材料(指脚套,脚套为塑料件)。
各检测项目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中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设置的,并非针对某一产品或品牌。同时本次采购产品要求的检测报告属于非实质性要求,不存在针对某一特定产品,更不具有唯一性和歧视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事项质疑不成立,予以驳回;
三、质疑事项3:第二章 采购需求B分标:家具类、评分标准B分标内容中,2)投标人通过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5)投标人2020年来具有同类业绩的,每有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限定投标人具有排他性。
质疑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面向的潜在供应商主体,有生产厂家、经销商等,采购人设置的评审因素限定注定只有投标人不合理。采购人要求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指定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具有唯一性、排他性。采购合同是主要约定采购过程双方权益的文件,采购合同复印件难道不能证明完成同类业绩的履约能力吗?
针对该质疑事项,答复意见:
三体系是以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法、标准法和计量法等法规和产品标准(包含国标、行标和企标)为依据,通过组织构架的建立、岗位的设定、岗位职责的划分、岗位制度和流程的制定从人员、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经营品项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有效运行和管控,以达到人员安全、质量保证、环境保护、顾客满意和企业受益的一种宏观的管理理念。
三体系认证所针对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种优劣的判定,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体现。将三体系认证证书作为商务评分条件,也可以帮助采购人筛选出优质的供应商,从而能够顺利完成履约。在招标采购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三体系认证,是釆购人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要求提供同类案例的业绩材料,可以避免供应商中标后弃标的情况,能够提供完整材料的供应商说明其实力更好,业绩真实、可靠守信,为更优质的供应商。业绩是企业以往经营情况的体现,提供完整的业绩资料进行评分是合理的,业绩分作为评分因素,并非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也不是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采购需求中所采购的家具须由投标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制作,投标人本身包含生产厂家、经销商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合理。
本事项质疑不成立,予以驳回;
四、质疑事项4:第二章 采购需求B分标:家具类、评分标准B分标内容中,4)投标产品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此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符。
质疑人认为:B分标:家具类所有采购标的(货物名称)都是常规类家具和定制家具,不存在节能产品的,采购评审因数与采购需求不相符,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或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针对该质疑事项,答复意见: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本项评分要求是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设置,并明确分值。供应商可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满足要求得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且该项要求并非资格条件。质疑人所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事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局认为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的采购文件,质疑事项1、2、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武鸣区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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