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清澜中心小学-文昌市清澜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昌市清澜中心小学-文昌市清澜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昌市清澜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 文昌市清澜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4日 17: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文昌市清澜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 ********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女士/蒙女士0898-********

项目概况

文昌市清澜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3-0805

项目名称:文昌市清澜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3.3 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分所等“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昌市清澜中心小学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方式:089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            

联系方式:吴女士/蒙女士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蒙女士

电 话:  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遮阳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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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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