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04破3号陕西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陕04破3号陕西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陕西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3日作出(2019)陕04破3-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陕西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合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于2023年7月10日作出(2019)陕04破3-18号决定书,指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为义合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提高重整效率,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其运营价值最大化,亟需引进重整投资人进行资源整合,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投资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义合公司基本情况 义合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97*****XY,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远,登记机关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西安市凤城四路1号13-1室,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华宇蓝郡小区西区5号楼4单元502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2010年4月,义合公司设立咸阳分公司,经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52******T,负责人张欢龙,营业场所位于咸阳市渭城区人民东路118号1号楼7层D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2012年5月,义合公司设立渭南分公司,经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6*******,负责人张欢龙,营业场所位于渭南市澄城县古徵街秦岳小区南楼3单元1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二、义合公司资产情况

(一)坐落于咸阳市“义合三千湖”项目,已建设3栋楼;

(二)坐落于澄城县“渭南寺前新镇”项目,已建设F区、H区;

(三)“渭南寺前新镇”项目售楼中心、中心大道及综合广场;

(四)空调及车辆设备类资产;

(五)账户资金2000余万元。

经陕西道正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一)(二)的开发成本、(三)(四)房屋建(构)筑物及设备类资产进行评估,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陕道正元评报字(2023)第1008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22年8月10日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价值为664,276,000.00元(大写:陆亿陆仟肆佰贰拾柒万陆仟元整)(市场价值)。

三、义合公司项目情况 (一)“义合三千湖”项目概况

1.土地概况

义合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咸阳市世纪大道情侣路以南、新民路以东、英才学校以西、清华科技园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义合三千湖”项目的开发建设。陕(2020)咸阳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证载面积为34,163.40㎡,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住宅用地2019年4月12日起2079年4月12日止;商服用地2019年4月12日起2059年4月12日止。

2.项目规划及建设概况

该项目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自2013年开工至2015年停工。目前,该地块已建成2栋安置楼,在建3栋住宅楼。评估报告载明:在建3栋住宅楼完工程度均在85%,1#楼建筑面积16,464.20㎡(住宅122套,14,205.58㎡;商业两层,2,258.62㎡),2#楼建筑面积12,939.27㎡(住宅119套),3#楼建筑面积15,432.87㎡(住宅106套,12,890.13㎡;商业三层,2,542.74㎡)。地下车库6,000.00㎡未完工。

(二)“渭南寺前新镇”项目概况

1.土地概况

义合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澄城县寺前镇中心街西侧的两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进行“渭南寺前新镇”项目的开发建设。评估报告载明:其中一宗澄国用(2013)第*****号土地证载面积为58,949.00㎡,另一宗澄国用(2013)第*****号土地证载面积为34,624.40㎡。

该两宗土地使用权均已抵押给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规划及建设概况

该项目在2013年至2015年开发F区、H区,评估报告载明:F区建筑面积14,052.95㎡完工程度95%,H区建筑面积12,907.60㎡已完工。

除H1、H2、H8、H9、F8为拆迁安置楼外,剩余为商品房。

四、义合公司负债情况 (一)专项审计情况 陕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作出陕信达专审字[2022]第XD1102号《破产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截止破产受理日2020年3月9日,义合公司资产总额415,621,459.72元,负债总额1,315,786,019.64元。 (二)破产债权情况

1.职工债权

2021年12月15日,原破产管理人作出了[2021]义清管字第024号《关于陕西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公示显示:义合公司欠付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3,110,778.56元。公示期内共2名职工提出异议,目前正在诉讼中,剩余的47名职工无异议,无异议职工债权额为2,901,802.56元。

2.已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

截止2023年4月13日,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443笔,债权总额为1,185,423,924.86元,其中税款债权1笔,原始债权额227,756.00元;购房债权82笔,原始债权额15,286,901.60元;工程债权21笔,原始工程债权额153,100,103.57元,孳息债权额27,366,070.58元;担保债权1笔,担保债权额21,965,776.7元;普通债权338笔,债权额967,477,316.41元,原始债权额476,488,749.48元,孳息债权额490,988,566.93元。

3.已申报但尚未处理的债权共20笔,总额159,537,179.37元,其中原始债权额65,527,688.99元,孳息债权额94,009,490.38 元。上述债权系涉诉或补充申报类债权。

五、投资须知 (一)重整目标是盘活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清偿债权。

(二)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不构成要约,且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三)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并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后,可开展尽职调查更进一步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等详细情况。

六、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本公告接受联合体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五)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从业经验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意向投资人有房地产重整投资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 报名材料

(一)报名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产、主营业务、资产负债及业绩简介;

(三)企业法人报名参与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还需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位、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非法人组织参照企业法人提交上述材料。

(五)意向投资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函(见附件3);

(六)投资人2022年度财务报表。

(七)书面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见附件4)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八、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须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一式叁份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的PDF版本至管理人邮箱:rspc2020@163.com。

2.报名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启迪国际城创客(锦江之星后楼观光电梯11层)。

管理人联系人:雷律师,联系电话:139*****438

3.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向管理人缴纳诚意金伍拾万元整(小写:¥******)(附转款凭证)。未按规定缴纳诚意金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诚意金请缴纳至如下账户:

户 名: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陕西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人民西路支行

账 号:260*****392********

5.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本招募条件的,已缴纳的诚意金无息退还。

6.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后,符合本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与管理人磋商投资计划。

7.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8.如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诚意金转为投资保证金。

9.如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诚意金无息退还。

10.意向投资人应当严格执行保密承诺函。如违反保密承诺函或恶意磋商本项目的,已缴纳的诚意金不予退还。该诚意金不足以弥补债务人损失的,管理人将予以追偿。

九、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监督。

(二)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严格履行各项手续。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意向投资人需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陕西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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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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