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血液中心: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血液中心: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长沙血液中心采购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1台。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1.制备方法:虹吸法。水浴温度:1-6℃,温控精度:±0.5℃。
▲2.批次制备量不少于30袋。
▲3.每个制备单元具备独立称重功能,称重传感器精度±0.5g,设备具有公共秤,用于复核冷沉淀制备量。
4.可同时制备来源于300ml、400ml全血的冷沉淀凝血因子。
5.具备≥14寸触摸显示屏,不同规格、不同状态的制备单元,颜色显示不同。
6.设备水浴箱隔栏采用ABS注塑成型,表面光滑,保护血袋免受剐蹭。单水浴箱多点对冲式水浴融化降温速度快,热交换率高。并具备定时开机预冷功能。
★7.可读取并存储操作人员及血袋信息。可实现有线、无线数据传输。可与血站信息管理系统连接,高效稳定上传数据。操作提示及异常现象声光报警。
8.设备可通过蠕动虹吸装置,实现融化血浆自动引流,达到符合国家标准的制备重量即启动自动截流功能。
▲9.具备批次制备功能和单路循环制备功能。具备自动上水、自动补水、排水后自动关机功能。
10.有紫外灯接口,可安装紫外灯。
11.电气安全:有漏电保护,水位控制功能,符合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的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将货物清单电子档交采购人)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 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产品要求整机原厂叁年质保与上门服务 (方案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人为破坏或自然灾 害等不可抗力除外) ,由原厂负责。 中标后,根据实际承诺的质保年限提供原厂的质保承诺书。

售后服务
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回应措施。
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每周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 场支援。 (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 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血液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到开箱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最终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设备运行完好,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3.其他说明
3.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3所投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之前,中标人须提供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响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对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定合同并中止本项目采购。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血液中心 凝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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