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华润中心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海口华润中心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海口华润中心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华润中心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融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00万元,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以南原玉沙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新建1幢商业写字楼及2幢高层住宅楼,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编制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控制点测量及出具成果报告,灰线放线及出具灰线放线报告等相关内容以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2.4.招标控制价:*********.00 元;其中施工建安费:*********.00 元;工程设计费:********.00 元;工程勘察费 ******.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763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1643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1)勘察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本项目为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勘察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含本数)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 14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9月 03 日17时3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或单位公章,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 04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 203 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28 号)。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明珠路华润大厦20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898-********,传真: /
联系人(全称):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融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长怡路18号长怡花园A2-20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898-********,传真: /
联系人(全称):符太勤
标签: 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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