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交通装备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交通装备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的要求,我国要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有限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A35),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照第二类用地标准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文件要求,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交通装备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滨州市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南至苗木林,西至苗木林,北至长江八路。地块总面积为******m2(约398.839亩)。中心地理坐标:E117.*********,N37.*********。本地块一直为农用地和池塘,在2019年地块的东北部建了一间看护房,面积约50m2,其他区域土地利用类型未变更;直至2022年,地块内的农用地变更为苗木林,用于种植树苗。现场踏勘时地块北部的面目林已移除,看护房也已拆除,变更为空闲地,其他区域无变化。
为保障地块的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受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委托,山东优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本报告。
建设单位:山东优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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