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南航公寓超市招租公告

大兴南航公寓超市招租公告

大兴南航公寓超市招租公告

一、招租邀请函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将对大兴南航公寓5号楼1层西侧室内103室进行“超市”招租,在此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承租的公司参加。本次招租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招租工作。请有意向参加的公司认真阅读本公告,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租赁资产的概况

此次项目为大兴南航公寓超市招租,详见下表。

南航公寓超市招租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途

坐落位置

出租面积(㎡)

底价(元/㎡.天)

租赁期限

押金

承租人要求

项目联系人

1

大兴南航公寓超市招租

超市

大兴南航公寓5号楼1层西侧室内103室

238.95

4.9元/平方米/天(含税)

3年

三个月租金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王女士

010-********

三、出租方及出租房屋情况

(一)出租方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方资产执管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三)房屋权属: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该房屋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截止公告发布日该房屋暂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四)房屋坐落位置:北京市大兴区北京新机场航站楼前核心区东北侧大安路,距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2.4公里。

(五)房屋使用现状:在租,租期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

(六)出租面积:238.95平方米

(七)房屋用途:宿舍配套服务(超市)

(八)装修水平:室内为中等装修,地面为地面,内墙为乳胶漆,天花无吊顶。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

(二)起租日:暂定2023年10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免租期:2个月(仅限于首次承租方装修改造期及相关营业证件办理期)

(四)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需提前支付,原则上按季度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房屋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

(五)承租方需承担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网络服务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租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网络通信由承租方自行联系运营商办理,出租方为承租房提供必要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的计量:由承租人负责安装独立计量表,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承租人须联系国家电网公司,办理商业电表计量申请,费用自理。

(六)房屋使用用途要求:超市。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交易。

(七)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是(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装修改造申请。承租方有装修改造需求的,应提早向业主方提出申请并提交装修押金。装修方案须经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完成后,业主方应参与验收环节。装修押金标准:租户装修改造合同金额的5%,最低一万元,最高不超50万元。

2.装修报建审批。承租方有装修改造需求的,应按规定自行履行必要的报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环保、户外广告等。报建程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转租要求:不允许转租。

(九)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及承租人需了解事项:

1.南航公寓住宿人员主要为南航职工,公寓超市的服务群体以南航职工为主,南航公寓小区实施人员出入管控,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公寓小区;

2.该房屋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南航北京分公司为授权执管单位。截止目前,该房屋暂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3.我方可以配合协调政府部门为承租人开具办理营业执照所必须的“住所证明”文件,但预计耗时15天左右;

4.为做好职工服务工作,公寓区域内超市并不是唯一的经营业态,我方有权持续引入其他生活服务的业态,承租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5.承租人如需要在超市所在5号楼入口门檐处悬挂其经营品牌LOGO,需要提前将效果图方案报我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悬挂。我方不承诺承租人一定可以悬挂品牌LOGO;

6.承租人有义务积极配合我方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并书面指派一名现场安全负责人;

7.承租人开展超市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如承租人意欲向消费者兜售储值卡,承租人需遵照国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向工商部门办理备案工作,并将备案凭证提交我方,方可开展储值卡办理业务;

8.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书后(详见附件1),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我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一次性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9.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意向承租方将会被出租人拉入企业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其与出租人的后续商务合作:(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10.租赁用途的实现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承租方应当自行办理实现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全部审批手续。上述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卫生、经营许可、装修改造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手续。承租方自办理完成上述手续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出示上述手续的正本并提交加盖公章后的相应复印件。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经营手续,并提供必要的须由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

11.为实现本招租项目的租赁用途,承租方应取得全部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且出租方不对其能够获得相关批准提供任何保证。未获得批准的,承租方知晓且自行承担租赁用途不能实现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1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13.承租人职工可以申请南航公寓地下停车权限,但停车权限不超过5个。承租人货车可以临时停放在超市附近,卸货后应立即驶离。(如果后续地下停车位饱和,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停车费,停车费标准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30日协商不成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的停车权限。)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十)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并且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租。如经查意向承租方存在不良信誉记录,我方有权拒绝其承租申请。

2.承租方不得借用或者转租给第三方。

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须按时交纳租赁期间该区域的相关费用,并履行社会义务。

4.承租方装修、改造增加的附属物所有权,在租赁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后,出租方可要求归自己所有或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的结构和用途,确保完好、正常使用归还给出租方时,对损坏的设施设备,按市场价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加强安保措施,如发现可疑的人或物,及时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告。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开办涉及公安、消防、文化等特种行业,不得转租;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装修维护费等因承租需求所产生的费用。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确保房屋的消防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消防标识清晰;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承租方须对租赁房屋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其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承租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当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9.本房屋的维修义务由承租方承担。

10.意向承租方如为知名连锁超市机构或与知名连锁超市机构合作经营,且有两年以上经营超市相关经验,更能满足南航职工多方位的服务保障工作可优先考虑。

11.承租人承租超市房屋后,如按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利用租赁房屋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并成立新的运营公司,承租人应向我方提供对新注册公司或新公司发起人的相关授权。我方可以配合承租人与其新注册公司签署三方协议,变更房租费用的支付主体,同时约定承租人与其新注册公司应向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披露信息

(一)信息公告时间:2023年8月15日。

(二)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信息披露渠道: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四)评定原则:本次招租采取租金报价和权重加分法进行综合评定。

1.遴选方式:

信息披露期内仅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人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是否成交。

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则我方对所有有效意向承租方从租金报价、超市经营服务方案、品牌特点以及附加服务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总分相同,则按照租金报价、超市经营服务方案、品牌特点、附加服务的顺序,依次比较分项得分,分项得分高的确定为承租人。如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得相同最高分,则原承租人优先确定为承租人。

2.评审细则表:

评分项目

租金报价评分

经营服务

方案评分

品牌特点

评分


附加服务


分数

(总分100分)

50 分

30 分

10 分

10 分

(五)承租申请书的递交: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将《承租申请书》、《超市经营服务方案》、《品牌方授权书或者意向授权书》、履约能力证明相关文件、承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品牌简介密封后递交给出租方的项目联系人。(不接受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

项目联系人地址:大兴南航城3号楼6层西侧区域

六、项目附件:

附件1.承租申请书

附件2.项目照片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4.授权委托证明书


,北京市,大兴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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