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一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一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5]第94号
开标时间:2015-12-16
所属行业:20
标讯类别:3
资金来源:6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0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 泉台招字[2015]第94号 的泉州湾跨海通道工程台商投资区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台管经审[2015]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2.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泉州湾跨海通道工程台商投资区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设计(二次招标);2.2.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2.3. 工程建设规模:沿海大通道以南至海滩区域,以北至拆迁区域,东西方向以绕城高速红线范围各延伸150米左右,及进出匝道间的空地区域,具体建设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为25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000万元;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2.6. 招标范围和内容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内容:包括公共绿地、市政道路绿化、绿化灌溉给水等配套工程的设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以上设计内容等 专业工程。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时间以合同书或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签订的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 获取招标文件4.1.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5年11月24日8:00(北京时间)至2015年11月30日17:30(北京时间)前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12月15日17:00时前汇到;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出(不受理现金、汇票的缴款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 注: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费用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0.9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9. 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安县群青村城建市政大楼二楼园林部 邮编: 362100 ;电话: 0595-******** 联系人: 小董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兴祥大厦五楼,邮编:362100;电话:****-******** 传真:****-********;联系人: 刘燕玲、翁瑞亮 。开户银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帐户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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