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米、油、调味品等食材招标公告
食堂大米、油、调味品等食材招标公告
厦门中达利-公开招标-2023-ZDL090-食堂大米、油、调味品等食材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委托,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23-ZDL090食堂大米、油、调味品等食材供应项目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食堂大米、油、调味品等食材供应项目,采购预算:90万元,项目内容:1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需提供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可无需提供以上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直接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6)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响应: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指:(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公司;(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08-15 08:30:00】到【2023-09-03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4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单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09-04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单元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2-*******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单元
联系人:邱秋云、邓湘元
联系电话:0592-*******(转81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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