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训练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训练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训练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AI43;
3.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采购内容:飞行训练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含项目建议书),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协议期限:2年;
9.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10.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服务范围须含项目咨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包括:“民航”且具有上述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或综合甲级资信等级证书;
(5)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有1个飞行训练中心或机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
(6)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且至少有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飞行训练中心或机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供应商处的社保证明(打印日期须为2023年7月1日以后)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项目负责人信息页、项目情况页、盖章页);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2)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 《采购文件》获取:
潜在供应商可从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17:00,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本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包件,平台使用费为人民币800元/包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010-8639 1277。
1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3:30,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3.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受邀参加且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25日13:30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文件指定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服务方案以及首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服务需求、服务方案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参与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报价进行调整,以期寻求一个可以使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均能够接受的报价(即成交价格)。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后,供应商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前,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服务范围将最终澄清及报价函提交至磋商小组。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 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仅在以下网站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磋商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tic.com。
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付泽淞、王宏伟、黄凡、巩俊萍
电话:010-8392 3527
邮箱:fuzesong@sinochem.com
标签: 工程可行性研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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