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江苏盐城地方粳稻招标公告
8月18日江苏盐城地方粳稻招标公告
受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3年8月18日 10:15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销售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2022年产粳稻
数量:2734.58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盐东库车船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29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0.8‰的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合计共15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六、交割事项:中标方成交后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双方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交割期为2023年9月5日前提货结束,交款期为2023年9月1日前。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因近期天气炎热,不利于稻谷保管,中标方一旦开仓提货,须尽快提货完毕,否则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承担。
七、联系方式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王经理 152*****11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李佩璇 189*****971
孙先生181*****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170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3年8月14日
标签: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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