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远县2023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麦-稻精耕细作示范项目水溶肥第二次采购询价的公告
关于定远县2023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麦-稻精耕细作示范项目水溶肥第二次采购询价的公告
我单位拟采购的定远县2023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麦-稻)精耕细作示范项目水溶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于2023年8月2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关于定远县2023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麦-稻)精耕细作示范项目水溶肥采购询价的公告》,至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无单位投标。现进行第二次采购询价,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金额与货物
拟采购大量元素水溶肥料,采购总额2.6万元,最高控制价格为贰万贰仟元每吨(*****元/吨),采用最低价中标,同等价格,养分含量高优先。
二、技术参数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技术指标以N+P2O5+K2O总养分≥
400g/L,其中N≥100g/L、P2O5≥40g/L、K2O≥150g/L,剂型为液体,包装规格1公斤或5公斤。以上产品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交货时间
2023年9月1日前,将水溶肥等新型肥料送到指定地点。
三、证明材料
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商品生产登记证或者是产品备案号;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提供投标产品生产登记证或产品备案号加盖公章或生产商授权协议。
四、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3、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评标采用有效低价法。即所有有效投标人经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报价最低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5、每种肥料足额采购,投标报价按“元/吨”报价,参与供应单位可以同时投一个肥料产品或2个肥料产品。请报价后,在采购询价函报价供应商名称位置中加盖单位公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8月20日15:00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报价函及相关资质材料由文件袋密封后邮寄或递送至定远县幸福路农业大厦305室,联系人:费广凡;联系电话:0550-*******。
附件:水溶肥等新型肥料询价函
定远县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定远县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自行采购询价函
(供应商):
我单位拟协议采购下表所列货物,交货时间: 2023年 9月 1日前,地点: 定远县乡镇示范区。请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于 2023年 8月20日 15时之前将本表递交,地点:定远县幸福路农业大厦305室。我单位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名称(公章): 联系人:费广凡
电话:0550-******* 询价时间:2023年8月14日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参数 | 交货地点 | 最高 控制 单价 (元/吨) | 投标 报价 (元/吨) | 采购 总额(元) | 备注 |
2 |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 吨 | 等于采购总额除以中标价 | 见技术参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报价供应商名称(章):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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