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信息化设备及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迁建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信息化设备及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迁建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货物招标重新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迁建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丹开委投【2021】2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由丹阳市财政拨付和自筹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丹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迁建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项目的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交货地点: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丹阳经济开发区丹桂路南侧、东方盛世楼盘东侧地域内;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90日历天完成安装;

4、货物预估价约:1320万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DY202*****7003001

迁建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丹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迁建马相伯中学(含幼儿园)项目的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9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自2021年9月7日以来(近2年内),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⑦自2022年9月7日以来(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⑧自2023年6月7日以来(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⑨自2018年9月7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⑩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本工程拒绝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9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货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程序,资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参加评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其中投标报价:45分;技术响应:30分;商务响应:4.5分;售后服务:10分;安装调试方案:8.5分;业绩:2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部分、售后服务、安装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计算过程以及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K值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45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4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次发包标段投标报价得分对于小微企业在原投标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最终投标报价得分。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5分

技术响应(3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1)标“★”的功能及技术要求必须满足,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标“#”的功能及技术要求为重要性能指标,核心产品中的参数有一条负偏离扣3分,重要产品中的参数有一条负偏离扣2分;

3)标“◇”的为一般指标项,核心产品中的一般性能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非核心产品中的一般性能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

4)30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要求“证明材料要求”栏如有要求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加盖原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30分

商务响应(4.5分)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每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有CS3及以上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得0.5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加1分,最高得2分。

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2、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连续3个月)为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5分

售后服务(10分)

1、免费质保期:所有设备三年免费质保后,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6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驻场人员方案),针对本项目免费服务期间服务机构设置、服务人员配备等)服务能力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

注:1、提供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连续3个月)为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5分)

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施工方案是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评分,优秀的得2.5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未针对本项目的不得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是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评分,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未针对本项目的不得分。

3、对实施期间团队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评分,优秀的得4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连续3个月)为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8.5分

业绩(2分)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智能化项目成功案例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含)的,有1个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缺一不得分。

2分

2、根据评审结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五条执行)。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5日00:00至2023年08月21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全部入围,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3年8月15日00:00至2023年8月21日24:00;

5、本次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 上午9:30;

6、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认定及有关投标评审材料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7、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1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H座号

联系人:张华俊 电话:0511-********

邮编:****** E—mail:/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姜萍 电话:0511-********

邮编:****** E—mail:/

十一、如有异议或投诉请各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或投诉。

1、异议受理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异议受理电话:0511-******** 异议受理邮箱:*********@qq.com

2、投诉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受理电话:0511-******** 投诉受理邮箱:zbb********@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设备 幼儿园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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