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LJ2015-08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鲁河乡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黑国土资函【2014】609号文正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江县鲁河乡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鲁河乡鲁河村西南2.5km处,项目区西南侧150m处为滨州铁路,东北侧距项目区400m处为省道S302。项目区交通便利,有公路与县城、村镇相通。。
2.3建设规模:项目区面积为100390m2,计划投资699.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15年10月8日开工,2015年12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监理标段投标人均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
3.4外省投标人须到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入省备案。
4.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授托人身份证(授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养老保险,近三年至少两项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的回执单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22号10楼G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及《龙江县人民政府网》及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龙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中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22号
联系人:于姗姗
邮编:150001
电子信箱:zhongfa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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