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建筑垃圾处理场工程招标公告

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建筑垃圾处理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建筑垃圾处理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人: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蓉芳
联系电话:151*****082
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文件获取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9:00至2023年8月21日17:30分前,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
2.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要求先在云南省内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之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即可登录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本项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注册在投标单位。
(1)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环保工程)或市政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拟派往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是2023年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
(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
6.信誉要求:
(1)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前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及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投标合计资质满足上述3.1、3.2的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招标规模:对库区进行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新建挡土墙、库底盲沟、缓冲池及箐沟地表水引流管网等,建设为山谷型处理场,处理场总占地面积约为*****㎡(约23亩),设计库容约8.6万m3。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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